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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装修意见稿规定 装修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

2013-11-25 22:32:53 · 238次浏览

从即日起,市工商局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新版合同意见稿,中午12点到下午两点、晚6点至次日8点,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从即日起,市工商局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新版合同意见稿,中午12点到下午两点、晚6点至次日8点,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意见稿还规定,装修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因为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家装公司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据了解,旧版家装合同示范文本于2004年发布。市工商局表示,由于近年来家装市场和家装投诉发生变化,为了明确装修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文本进行了修订,将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限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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