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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库变成仓库 物业回应管不了

2013-12-03 15:45:21 · 1414次浏览

在2007年,宁波市就出台了《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车棚车库使用管理进行专项立法,在浙江省,宁波是第一个。该规定第五条就规定:车棚车库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车棚车库的设计用途使用车棚车库,不得改变车棚车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除被用作仓库外,物业还在地下停车库私自搭建员工“宿舍”


  昨天,有居民致电本报反映,江北区三和嘉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竟然成了封闭仓库,更有甚者,物业也在地下停车库私自搭建房子,供小区清洁工居住。“先不要说环境弄差,每天晚上,小区内停车位就变得‘一位’难求。”三和嘉园小区居民陈师傅说,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真的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什么时候是个头。

现象

停车场成封闭仓库,内设清洁工宿舍

  昨天,记者来到三和嘉园小区发现,该小区停车位并不多。“现在是白天,你感觉还好,但一到晚上,下班的人开车回来了,里面就堵得不行,根本找不到停车位。”居民陈师傅说,小区业主停车包月费只要50元,、但很多人还是只能停到小区外面的道路上,不是嫌钱贵,而是小区里面根本找不到车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好几个停车库,却没法用,有一个车库直接被人做成了封闭仓库。”陈师傅说,更气人的是,居然连物业也在地下停车库内私自搭建房子给清洁工住。

  编号为118号的地下停车库,卷帘门紧闭。记者透过缝隙看到,里面放着一排排的货架,还晾着衣服。“里面有人住着的,应该是管仓库的人吧。”陈师傅说。

  然而,在小区另一个地下停车库,记者看到,入口处随处可见撒落在地上的垃圾。停车场一侧隔出了好几个房间。住在这里的一位阿姨告诉记者,她们是小区的清洁工,房子是小区物业弄好了给她们住的。阿姨告诉记者,这些垃圾是她们捡来的,整理出来拿去卖钱的。

回应

小区物业:停车场改成仓库管不了

  小区所属的安信物业三和嘉园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孙德明告诉记者,那些房间确实是物业隔出来,给清洁工住的,这个行为确实是错的。

  孙德明告诉记者,他们物业公司明年就走了,所以月底这个问题肯定会解决。至于那个地下停车库变成仓库的事情,他告诉记者,这个事情,他们管不了,地下停车库是属于开发商的,他们连钥匙都没有,至于开发商把这个地下车库给了谁,他们也不知情。

  物业公司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这个问题到底应该谁来管?记者拨打了城管热线96310,向对方反映了这个问题。随后,江北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去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有了结果便会及时回复。

  无独有偶,三和嘉园小区附近的春晖佳苑小区,有业主更是把自己的车棚改成了厨房。由于没有自来水,该业主就硬是从自己八楼的家里,私自接了水管到车棚。

  邻居对于这个问题也是多次找物业反映,但物业因没有执法权,多次上门做工作,也没有将问题解决。

新闻链接

车棚车库改变使用性质 可向城管举报

  在一些老小区, 车棚、车库私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问题比较普遍。但很多小区居民碰到这样的问题,往往是反映无门。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宁波市就出台了《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车棚车库使用管理进行专项立法,在浙江省,宁波是第一个。该规定第五条就规定:车棚车库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车棚车库的设计用途使用车棚车库,不得改变车棚车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私自改变使用性质行为的处罚,该规定也做了详细规定: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在车棚车库住人或利用车棚车库开店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见,在宁波市区范围内,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后,可第一时间向城管部门举报,而下面的县(市)可向规划部门举报,也可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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