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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区说好要建物管终变公厕 遭业主抗议

2013-12-25 14:24:00 · 1420次浏览

要建物管房却变公厕 业主抗议要退房。据昆明开发商反馈:垃圾房和厕所是规划好的,可能是销售人员有所隐瞒.

陈先生在北市区某新建小区买的一套期房,过年后就要交房了。但当他前天到小区查看时发现,自己所在单元的楼前,原先说好要建物管用房位置竟然在建垃圾房和厕所。无法忍受新房前要建垃圾房和厕所的事实,陈先生昨天向开发商提出了抗议。

业主:垃圾房和公厕距卧室仅10米

今年9月份,陈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前天,陈先生来到即将建成的新房前发现,庭院前多出了一块工地,工人们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

“我一问工人才知道,这里要建公厕和垃圾房。以前,开发商明明说这里要建成物管用房的,方便保安居住管理。没想现在建起了公厕、垃圾站。这让我们以后怎么生活。”陈先生说,“公厕和垃圾房建成后,不可能不产生异味,早知道旁边还有这些附属设施,我肯定不愿意购买这个位置的房子。”

陈先生说,垃圾房、公厕的位置,距离他家的卧室只有10米远,附近两栋楼1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生活肯定会受影响。“早知要建垃圾房的话,就算卖2000元一平米我也不要。”

认为开发商在售楼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陈先生希望开发商能给他换套同等面积的房屋,或者退款给他,再或者将垃圾房改成其他用途。

开发商:曾要求售楼人员讲明用途

昨天下午,小编来到该小区时,只见陈先生购买的房屋位于整个小区项目的东北角,陈先生家庭院前是一块近200平米的工地,工地夹在小区住宅楼1栋和3栋间。施工人员告诉小编,工地上正在建设住宅区的公厕和垃圾房。小编看到,垃圾房的在建位置与陈先生所购房的房屋相距10米。施工人员说:“公厕将建成两层楼高的规模,垃圾房高6米。建设上述配套设施,主要是方便该片区居民的生活。”

而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开发商项目经理李先生告诉小编:“2008年报规划的时候,公厕、垃圾房就已规划在内。我们也曾担心业主将来‘理论’,很早之前,就要求售楼人员对空地上的建筑进行明确告知,并且为照顾到垃圾房周边的购房者,我们已经将1、3栋楼房的房源价格做了调整,根据房屋位置每平米降价500到1000元不等。”不过,李经理表示,可能有些工作人员为了房屋卖得好,在销售时对实际情况进行了隐瞒,没有对配套设施和对降价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我们将来会根据居住情况和公厕、垃圾房使用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减少居民担心的粉尘、臭气、蚊蝇等问题。”

律师:若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 业主可索赔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山告诉小编,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卖房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导致业主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那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开发商主张赔偿。陈先生遇到的情况中,应该收集开发商的楼房宣传材料中是否对垃圾房、公厕的建设做了详细说明,开发商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等证据,如证据确凿,那么陈先生就可以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向开发商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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