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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色差”成投诉热点 提醒有法可依能维权

2014-03-13 11:25:10 · 1537次浏览

“地板色差”大成为投诉热点,由于地板色差没有国家标准,真的就没法维权了么?权威说法,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消费者指定色泽地板情况下,如商家提供的地板存有色差而没告知消费者,商家行为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应给与赔偿。

色差、实际用料与原材料不符等是消费者选购地板和安装过程中最常见的困扰。市场上形形色色、价位不一的地板,更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据工商部门受理的家居建材类投诉数据统计,地板色差纠纷成为投诉新热点。由于地板色差没有国家标准,商家常以地板材质或生产工艺为由推脱责任。“真的就没法维权了吗?”

“地板色差”成投诉热点以次充好问题多

今年1月,龚女士通过家装消费热线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安装工人送来的地板颜色,和我们之前在店里看到的,有明显色差,但商家却说‘色差不是产品质量问题,是由木材本身特性决定,没法避免,不满意可换同等价位的其它地板或补充差价选购其它档次地板。’但若换了地板,耽误装修工期的损失已造成,就没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吗?”最终,经工商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调解,由商家负责更换一款稍高档次的地板,且不收取差价。

“色差指的是在铺设后的一整片地面中,色调或深或浅,而不是同一块木板上出现颜色深浅不一的现象。”某知名地板山东总代理负责人介绍,实木地板系天然原木加工而成,树的根部和枝干部、向阳面和背阳面间存在颜色差异,所以实木地板本身有色差属不可避免。

青岛市室内装饰协会监理人员介绍:“目前国家对地板没有关于色差方面的要求和标准,而且由于材质或技术工艺等因素,色差问题很难认定为产品质量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板厂家,会将一些有虫眼、裂纹的劣质地板当好地板卖,为掩盖缺陷,在上漆时将地板涂上深色,然后用电脑处理出新的木纹,使地板看上去没色差。”

一旦遇上可投诉维权常识应掌握

青岛装修网提醒权威说法:工商部门表示,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消费者指定色泽地板情况下,如商家提供的地板存有色差而没告知消费者,商家行为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消费者要求,以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故意以色差名义以次充好,则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

“不要认为颜色统一就是好地板。其实看似色差小、颜色统一的地板很可能存在猫腻。”工商有关负责人说,选购安装地板应就地板品牌、型号、批次等与商家约定,尽量确保商家足量提供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的地板,避免明显色差。签订合同时,注意商家惯用的“地板一经铺装,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可以通过拍照、留样等方式固定证据,防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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