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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读懂新消法 苏州装修有保障

2014-03-27 10:11:46 · 1460次浏览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其中,无论是关于网络购物、欺诈赔偿、维权举证,还是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都与家居行业息息相关。

本期将通过真实的案例更深入地解读,助你在苏州装修市场消费更有保障。

亮点一:广告宣传被严格规范

【案例】某地板对外宣传“零甲醛”,而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板材环保性能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受检的几种标称“无醛”的人造板材,测出值虽小于国家标准中的E1级及E0级水平,但都检出了一定的甲醛含量。

【解读】新消法对家居产品存在的夸大宣传,忽悠消费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规范。比如地板行业经常出现的“E0标准零甲醛、耐磨10000转、名贵木材、达标或过国家标准”等虚假宣传,新消法就有了更大的威慑力。

亮点二:商家必须“明码标价”

【案例】李先生在卖场看中一款墙面漆,没有标价,销售人员热情推荐,说原价1200元,3·15期间打5折只需600元,李先生砍价到540元。后张先生在同一个卖场看到同样的产品只卖480元。

【解读】家居建材业产品价格混乱尤为严重,譬如商家会使用手写的价格标签,甚至无标价,商品多少钱,全凭商家说了算,能不能捞到便宜,就得看消费者砍价的功力了。新消法明文规定必须“明码标价”。

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做到“明码标价”也不等于“明码实价”,标注“实价”现在只能靠行业自律。

亮点三:家装纠纷商家需“自证清白”

【案例】董先生装修完本来高高兴兴入住,没想到烦恼一箩筐,“装修时商家跟我说什么环保装修,无污染材料,入住几个月以后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而且水管还有漏水现象。”找装修公司维修,装修公司推辞说不是他们的责任。

【解读】新消法规定,对于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自证清白”。这就避免了消费者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亮点四:“最终解释权归本店”为无效条款

【案例】王先生订做了一套橱柜,橱柜上贴的产品标识写明:“台面保修期为10年,柜体保修期为1年。”两年后橱柜台面出现裂缝,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免费维修,商家却称需要王先生自己花钱维修。商家表示,当时写错了,商家对保修期拥有“最终解释权”,实际保修期限只有1年。

【解读】“一经售出无商品质量问题,不予调换”、“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等各种“霸王条款”无处不在。新消法明确霸王条款无效,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给不良商家更重的惩罚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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