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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藏猫腻 外加额条款蒙骗消费者

2014-04-09 18:31:07 · 500次浏览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针对近年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省工商局决定从4月1日起,集中8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方有故意逃避国家税收的嫌疑,但由于合同繁琐,消费者又缺乏专业知识,很容易得过且过。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针对近年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省工商局决定从4月1日起,集中8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不备案 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将围绕装修企业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个专项行动将分为调查摸底、专项整治、分析总结三个阶段。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辖区内从事装修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认真清查,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强化装修行业格式合同监管工作,严查装修企业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装修企业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在首次使用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合同样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工商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对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通知其修改。未备案的,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布未备案的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内容等。不按照规定修改或者逾期不做修改的,工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违法情况向社会公布。

    针对目前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对消费者侵害行为,记者也展开了市场调查。在受访消费者中,77%受访者表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最大问题来自“霸王”合同条款,17%来自虚假宣传问题,6%来自于装修公司自身管理问题及其他。其中“霸王”合同对消费者的侵害最大,突出问题主要来自外加额条款蒙骗消费者、纳税义务嫁接给消费者、工期规定、预付款方式及保修期缩水等问题。

    霸王条款强加消费者 承包方得过且过

    消费者付女士目前正在为自己位于中铁逸都的住宅进行装修,为了图方便,基础装修及装修材料全部包给了装修公司。但签完合同她才发现,合同上的条条款款相比之前装修公司给出的预算,要多花好几万。因为很多项目是单独计算价钱,另外收费的,用装修公司的专业名词来说叫“加项”。此外,合同上还任意缩短了相关规定对装修项目的保修期,细数下来,付女士的房屋装修合同不但要多付预算全包价格15.8万以外几万元,还得忍受卫生间防漏保修期从5年缩水为2年的“霸王”规则。

    记者从贵州省消协了解到,装修合同近年来“霸王”条款主要从保修期严重缩水、偷换责任概念免除保修责任、加额外条款蒙骗消费者、将纳税义务转嫁给消费者、承包方权利过大消费者利益受损、工期规定暗藏猫腻、工期预付款套牢消费者、验收标准不一、室内环境质量不写入合同有隐患9大方面向消费者“入手”,而实际这些不合理规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不合理甚至违法行为。省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装修合同霸王条款例如任意删改装修保质期问题,实际上根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间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将纳税义务转嫁给消费者,例如“本合同中所标明的合同价格未含税金,如客户需要开发票另加税额”。根据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方有故意逃避国家税收的嫌疑,但由于合同繁琐,消费者又缺乏专业知识,很容易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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