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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让步” 实施差异化缴存

2014-04-16 09:46:48 · 1732次浏览

目前,有不少公积金缴存职工,买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积金,引发公积金“劫贫济富”质疑。武汉装修网业内人士近日从湖北省人大调研武汉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座谈会上获悉,武汉市公积金今年拟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低收入职工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

武汉装修网了解,结合该市最低收入标准等指标,武汉市拟将月收入1900元定为最低收入缴存标准,如果职工月收入低于1900元,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定期提取。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不便,为公众诟病久矣,甚至一度引发“劫贫济富”的指摘。在此语境内,武汉市的政策调整,无疑极大迎合了民意市场。毕竟,就资金归属而言,缴存职工对公积金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既然如此却处处受制于人,未免有悖基本的法理正义;然而,若追溯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初衷,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似乎唯有专款专用、严格取用,才能真正发挥其作为“长期住房储金”的真正价值。

是维持现状,还是逐步放开,风口浪尖的公积金制度,正面临着艰难抉择。这份纠结的本质乃在于,到底是继续维系国家对居民生活的有效干预、统一安排,还是更尊重民众个体自主自觉、自我负责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的运作逻辑是,民众向职能部门让渡一部分的资金使用权,从而换取在一定条件下以较低利率公贷购买住房的机会——客观来说,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利益交换过程。

住房公积金的设计,曾经获得民间广泛支持。如今世易时移,其竟遭遇空前质疑。一方面是因为民众“主宰自身命运”的意识更强,对于财富归属问题也变得更为敏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公积金一贯奉行的强制原则,在实施多年后积累的弊病被广泛质疑。各种因素错综交织,被污名化的公积金俨然变得很不堪。作为应对,武汉市的姿态堪称务实,“允许低收入者提取公积金”,既是妥协亦是纠偏。

以“放开提取政策”为标志,公积金制度意图在新形势下自我修正:一者,体谅缴存职工的个性化需求,以更细分和有针对性的新规则,来更好地对接其需要;再者,适度淡化公积金不可撼动的强制性,转而信任民众理性判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能力……在总结多年的得失成败之后,公积金制度亟待回归初心,也即重拾其“提高民众福祉”的最初考量,而非执拗坚持那些繁复、僵化的限制性规定。

理想情况下,缴存公积金应该成为公众可以触及的选项之一,而非不容商榷的必选项。与此同时,关于公积金取用,也该变得更有弹性和灵活度,以此来保障民众最大化利用财富的权利。需要明确的,随着民众智识和金融市场的一并发育,“公积金”的适度收缩可谓大势所趋。终究,“国家安排”适时让位于个体自决,是这个年代的价值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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