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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014-04-17 17:04:56 · 1980次浏览

渗漏、返潮、有裂缝,这些房子的毛病,一些市民碰到过。这些房子的“常见病”虽然一般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就像鞋子进了沙子,让人难受。昨天,市住建委举办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现场观摩会,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质监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请到会场,听兄弟单位介绍治理房屋通病的经验。

我市出台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新型材料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未按规划使用安全玻璃,电气接地不良等。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开发商应该把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作为一个卖点进行经营,从理念上进行提升。”市住建委副主任陈高鲁在昨天的观摩会上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投资性比例降低,刚需提升。如果是投资买房,房子升值了以后就卖掉,对通病问题往往就不重视,但假如房子是自住的,那对房子的品质就有要求。

为解决通病,市住建委先后出台了《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设计、建设、施工企业等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对质量通病的责任。同时,要求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房子渗漏等问题可打56579212投诉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工程质量通病并不陌生。本报曾报道的八仙楼小区、广信大厦入住后出现严重返潮等问题,都属于工程质量通病。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陈昌坤认为,这两个小区的问题主要出在设计上。

那么碰到这样的情况,找谁来负责呢?陈昌坤表示,如果房子出现渗漏等问题,要先找房开公司,如果房开公司不受理,可以联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56579212),他们会第一时间督促房开公司,对此事进行处理。

“房屋出现渗漏也不一定是质量问题。”陈昌坤说,现在很多房子出现渗漏,往往出在二次装修上,原本房子建造时管道铺设没有问题,但二次装修钻孔将铺设在内部的管道打穿或者打漏,造成了渗漏。

相关法律规定


防渗漏保修期


不低于8年

另外,房子出现渗漏等问题后,很多市民会碰到一个保修期的问题。记者查阅了2000年6月发布实施的国家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陈昌坤表示,2000年10月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8年。”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不管业主的质保书、合同上此条的保修期为几年,只要是在浙江省内的房子,渗漏水的最低保修期就有8年。”


这就是说,新房交付8年内,房子出现渗漏方面等问题,可以找房开公司。如果已经过了8年时间,那么房子的维修应由小区的专门维修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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