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6月起大连市将对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新的调整

2014-05-06 10:52:44 · 13374次浏览

大连市物价、公安、财政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加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并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作出调整。新规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大连市物价、公安、财政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加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并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作出调整。新规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规定:经营性停车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合法资质。其中,计时收费停车场必须安装使用停车场专用计时器具。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必须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6月1日起,大连市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新的通知执行。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社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错时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根据成本和需求自行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余停车场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新标准将机动车车型分为摩托车、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四类。占道停车场、住宅小区以及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没变。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景区景点停车场,取消了按小时收费,将全部执行一次性收费,一般露天停车场为小车一次5元、中车10元、大车15元,大型露天停车场为小车一次10元、中车15元、大车20元。对长期驾车出行锻炼的市民,可按不超过每辆次1元办理月、季、年卡。

对于商住两用建筑停车场,露天停车场按住宅标准收费,4个小时内免费,4小时后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为小车5元、中车6元、大车8元;室内(地下)停车场,则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一类区每半个小时2元、每昼夜最高35元,二类区每半个小时1.5元、每昼夜最高30元,停车时间不满15分钟的免费。

对购买地下车库、室内(地下)车位产权或使用权的用户,经营者可适当收取服务费,原则上每月每个40元,如调整收费,经营者需征得业主委员会或半数产权人同意,报物价部门备案方可执行。

1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大连装修网带你了解大连装修公司套餐价格实情

下一篇:大连百年老街破屋乱巷坐地户已寥寥无几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