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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步步高购物广场建设项目

2014-05-26 14:18:36 · 3561次浏览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36112823308972120144710
项目名称 鄱阳县步步高购物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时间 2014-05-02
投资规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引导和促进我县消费需求的实现,进一步繁荣我县消费品市场,同意建设鄱阳县步步高购物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江西中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鄱阳县建设路与新民路滨州路交汇处地块。总用地面积6543.8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6912.4平方米,其中:商业购物中心建筑面积26980.26平方米,安置商业建筑面积1110平方米,地下超市建筑面积为4411.07平方米(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411.07平方米(不计容)。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023.2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年。
发布时间 2014-05-19

项目核准信息
 
鄱发改字〔2014〕89号
  
关于鄱阳县步步高购物广场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中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设鄱阳县步步高购物广场建设项目已经市发改委以饶发改投字[2014]11号文件批复核准。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引导和促进我县消费需求的实现,进一步繁荣我县消费品市场,同意建设鄱阳县步步高购物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江西中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鄱阳县建设路与新民路滨州路交汇处地块。总用地面积6543.8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6912.4平方米,其中:商业购物中心建筑面积26980.26平方米,安置商业建筑面积1110平方米,地下超市建筑面积为4411.07平方米(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411.07平方米(不计容)。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023.2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年。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内容:请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6201404120015)、鄱阳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技术指标和鄱阳县环保局《关于鄱阳县步步高购物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相关文件。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江西中硕投资开发有限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4年5月15日    
 
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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