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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14年受理公告

2014-05-27 17:21:05 · 819次浏览

2013年9月12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或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14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009.6元(该标准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二、公示登记

2014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时间为5月5日至9月30日止,属于受理对象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领取申请表格。由申请人或其配偶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申请公示登记。

三、公示日期

每月10日至14日为公示期,区住建局将上月登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准入情况公示表》经街道办事处盖章后,于该公示期内在社区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将公示材料送区住建局,并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

四、受理顺序确定

在受理后的下一季度内,市住保办组织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产生受理顺序号,并依据受理顺序号确定《准购证》顺序和选房顺序。摇号过程将由公证处现场公证,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到场监督,并通过电视播放。《摇号结果公告》将在《杭州日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等有关媒体上发布。

五、受理登记

《摇号结果公告》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在《摇号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领取相应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

申请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受理登记均有效,受理登记的时间先后不影响受理顺序,请申请家庭有序参加,防止拥挤排队现象的发生,保证受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公开选房

市住保办根据市建委拨付房源的时间,与市建委在《杭州日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等有关媒体上联合发布《选房公告》。每期选房家庭数量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根据受理顺序号先后划定。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在《选房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到选房现场换取《准购证》,参加选房。若当年轮候选房的家庭数量超过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则按照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先后顺延至下年度选房。

七、房源区别供应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4人以下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因此,将对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实行单列选房,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向区住建局申请公示登记时应签署选房意向具结书,明确是否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的区别供应选房。

八、特别提醒

1.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但处于轮候期间的家庭,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须先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注销手续。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基准价)限价调整为4518元/平方米,最终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核定。

3.根据《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2013〕3号)规定,“2013年9月12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或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九、各区住建局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楼上城区新行政服务中心4楼 咨询电话:87926021、87925968

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7896811

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 咨询电话:88156319、88156313

江干区:钱潮路12号(江干区体育中心体育场看台东侧一层辅房) 咨询电话:87654172

拱墅区: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85371615、85378593

高新开发区(滨江):滨江江南大道87号,国土建设大楼810室 咨询电话:87795750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二层46号窗口 咨询电话:86877955


西湖风景名胜区:龙井路3-1号,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 咨询电话:8717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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