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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业主切记新房装修过程中的不平等条约

2014-06-03 16:42:23 · 867次浏览

没装修的业主都迫不及待的等待着装修的到来,但是真正装修过业主心里想这辈子也不想装修了,太麻烦,事情太多,太琐碎,现在的很多施工对爱钻空子,对装修的很多材料和施工工艺不是很了解,同时也不了解装修行业的相关政策和行规,面对装修时的合同看都没看,就草草率率的把字签了,导致的后果直接是装修公司挖坑,业主被坑了,陷入纠纷中。

 没装修的业主都迫不及待的等待着装修的到来,但是真正装修过业主心里想这辈子也不想装修了,太麻烦,事情太多,太琐碎,现在的很多施工对爱钻空子,对装修的很多材料和施工工艺不是很了解,同时也不了解装修行业的相关政策和行规,面对装修时的合同看都没看,就草草率率的把字签了,导致的后果直接是装修公司挖坑,业主被坑了,陷入纠纷中。

   近来,很多业主反映装修公司存在很严重的后期增项以及材料被掉包的问题,装修公司在制作合同的同时往往都把问题写的是模棱两可的,让人找不到破绽,因此就纠纷这一问题,归纳一下几点,希望给消费者带来方便。

1.后期质保时间由二年缩短到一年。

  根据装修装饰相关法律规定,全部基础工程包括主材在内最低保修期为两年,隐蔽工程保修五年,但是有的公司在主材以及基础工程只给业主保修一年,大家也知道,一年之内往往是不会出现问题,等过了保修期要维修的话是要另外加钱的,所以业主在办保修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2.偷换责任概念 免除保修责任

   例如“甲方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而《合同法》规定,发包方未按期结算工程款,承包方可通过其他多种途径来寻求救济,承包方不能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3.条款不清楚,蒙骗业主

   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前期确定好了一个项目,业主在施工时提出减项,装修公司减的不是该项目的全款,而是减70%,而据《合同法》规定,这属于强加给发包方的责任,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业主要求装修款额必须走公账,但是纳税义务交给业主。

   装修公司给做的预算是不包含税金的,有的业主为了保险起见要求要走公司的公户,或者是要求装修公司给开具发票,装修公司会要求业主去承担其中所产生的税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方有故意逃避国家税收的嫌疑。

5.工期严格不按照合同上来,暗藏玄机。

  根据西安家装委相关人员确定,家庭装修一般是两个月完工,但是很多业主都反应,往往都拖延工期了,而且有关法律规定,两个月所有的国家法定节假日都包含在内,但是装修公司往往都私自擅改合同写的不包含国家的法定节假日。

6.不付工钱就停工。

   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都会签订相应的付款协议,首次是50%,瓦工完毕在付20%,安装之前付25%,最后付清5%。但是但凡只要有一次不付款就立马停工,这相对于业主来说很是被动。

7.验收标准不一 消费者很茫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指由业主自己组织验收。实际上,目前已经有装修行业验收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建议签订合同前消费者应当熟悉验收标准,将具体的验收标准文件名称写入合同中。

8.装修完毕室内环境质量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小编发现,西安大部门的装修公司在前期都大肆宣扬材料如何如何环保,但是对后期如果空气质量验收不合格等等先关条款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装修公司应当返工,并主动承担相应的损失。

这就是装酷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装修公司霸王条例事项,即将装修的业主还有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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