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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家居行业新标准的四宗最

2014-06-06 13:52:36 · 151次浏览

2013年,家居行业频现质量问题,而这些问题却暴露了相关标准并尚完善的事实。2014年,在家具、净化器、装修等领域,将有四项标准进行修订并择期实施。

2013年,家居行业频现质量问题,而这些问题却暴露了相关标准并尚完善的事实。2014年,在家具、净化器、装修等领域,将有四项标准进行修订并择期实施。

【最有力的标准】《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新标准

★实施时间:预计今年5月

★实施意义:消费者购买家具可看力学性能

床头柜轻轻一踩就散架,椅子承受不了重物……提起那些表面看起来很结实,实际上却很脆弱的家具,消费者王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几个月前,王先生踩着床头柜从衣柜上取东西,结果下来发现,床头柜竟然变形了。

“轻轻一踩就变形,一放重物就散架的家具实际上是力学性能不达标所致。”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家具检测实验室主任孙书冬介绍,家具的力学性能主要指家具承受各类外力,例如弯曲、压缩或冲击等所表现出的力学特征,是家具最基本的使用指标。如果家具力学性能测试未达标就出厂,那么不仅会降低使用寿命,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会存在安全隐患。

于是,2013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包括6项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系列标准,涉及桌类、椅凳类、柜类、单层床等家具的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

专家解析:《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新标准主要起草人、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罗菊芬表示,新标准将出现不少变化,而柜类稳定性是此次修改较多的一部分,其中增加了柜类稳定性实验一般原则、重心的确定、固定柜稳定性等技术指标,修改了搁板稳定性实验,明确了实验时应该施加的力度等,更符合家具的生产及检验实际。

罗菊芬表示,此标准属于检测方法类通用的基础标准,今后无论使用何种材料生产的家具,都要用此标准进行检测。她提示消费者,除了可以查看厂家关于家具力学性能的实验数据外,还可以在选购时动手晃一晃家具,或者坐上去感受一下,看其有无松动、散架的迹象。此外,消费者应注意家具的比例是否协调,尽量不要选择长、宽、高比例过于悬殊的家具。最后,消费者还要注意家具产品的设计细节,如抽屉滑轨的设计是否坚固、椅子靠背的倾斜度是否合理等。

短评:家具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产品已不像过去那样使用几十年才会更新换代。尤其像板式家具,使用7-8年,人们就可能会选择更换。如今,一件家具是否有市场,不仅要有美观的造型设计,更要有各种精细的架构设计和过硬的质量。

而此次新标准修订,提高了对家具力学性能方面的要求,但关键还要看家具企业能否按照新标准生产、不偷工减料,赢得市场的认可。

【最接地气的标准】《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08)修订稿

★实施时间:预计今年年内

★实施意义:空气净化器市场将有据可循

随着雾霾天气频发,空气净化器市场开始升温。然而,空气净化器市场乱象频出,时常出现空气净化器产品虚标指标数据、混淆概念等情况。

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还透露,现在不少商家宣传的“PM2.5去除率99%”实际上是偷换概念。他指出:“衡量净化器基本性能的指标是产品洁净空气量的数值,而很多商家却用‘去除率’来宣传产品的净化效果。事实上,‘去除率’根本不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此外,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空气净化器国标起草者鲁建国表示,由于在现有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中,关于“净化性能标准”仅为推荐性标准,也造成了商家夸大净化效果、虚报适用面积等问题的出现。

2014年开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宣布启动对现有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的修订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也表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此标准的修订已形成草案稿,目前正进行多方实验验证和对比分析。等标准修订稿成熟后,将尽快予以批准发布。

专家解析:据陈熙同介绍,修订后的《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08)将针对目前国内空气净化器行业存在的消费者获得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不同特征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同时增加适用面积和空气洁净量的折算方法,完善产品标注要求,为消费者选购相关产品提供有力依据。

针对消费者选购空气净化器时的困惑,宋广生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不要依赖商家口中的“去除率”,而应把注意力放在产品洁净空气量的数值上,即空气净化器每小时产生的洁净空气体积。宋广生介绍:“这个参数基本不受测试舱体积和测试时间的影响。参数越大,适用面积也越大,一般洁净空气量的数值乘以0.1就能得到近似的适用面积。但这种估算方法,针对的是一般污染情况,如果消费者家里污染较严重,还是要选择洁净空气量数值较高的净化器产品。”

短评:如今,空气净化器产品功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相关标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而一个行业的完善需要时间,短短几年很难让净化器行业发展得像洗衣机、电冰箱等这些成熟家电行业那么健全。未来,在标准、认证、监管等多方面的不断规范下,净化器市场能否走向规范,让我们拭目以待。

【最与时俱进的标准】《红木》(GB/T18107-2000)修订稿

★实施时间:预计今年年底

★实施意义:红木种类或有所调整

早在2000年实施的国家标准《红木》(GB/T18107-2000)就规定了红木树种名称及其木材的类别和特征。该标准规定,紫檀属、黄檀属、柿属、铁刀木属树种的芯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可称为红木。然而,去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后,巴西黑黄檀、檀香紫檀、交趾黄檀等树种的木材被列入了国际贸易中禁止或限制商业贸易的木种。这一规定,给原本就缺乏木材原料来源的我国红木家具产业带来了新的影响。

鉴于此,今年1月,《红木》国标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这意味着,执行了14年的红木国标或对红木种类进行调整。

专家解析:负责此次修订工作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研究员殷亚方介绍,此次修订稿会将明清家具残片的木材特征、目前红木家具用料以及国内外正确定名的木材标本和资料,作为确定红木树种的依据。殷亚方表示,业内对红木树种的争议从未停止过,但不管树种是增是减,都要尊重它的历史性和科学性。“历史性是指在承认原有红木国标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尊重原有标准的历史价值,而不是推翻重来;科学性则是指木材的密度、结构、材色和纹理等材质方面是否符合标准。国际公约对红木树种的管制在加强,未来红木材质的数量将有所减少,此次国标修订中也应该倡导珍惜和培育红木资源,反对盲目增加树种,增强公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殷亚方表示。

短评:参与修订《红木》国标的企业只有抛开利益纷争,才能促进红木文化可持续发展。最终哪些树种能够入选标准修订稿中,只能等到今年年底才能知晓。说到底,名分固然重要,但能否生产物尽其才的精品红木家具,才是红木企业当前的首要任务。

【最全面的标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实施时间:今年1月1日

★实施意义:权责利益更加明确

装修期间减少项目竟要付费?前不久,业主范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装修期间,范女士临时将原定客厅内刷涂料一项改为铺壁纸,由于壁纸需要由第三方施工,因此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就要减少项目。于是,装修公司因工程变更要求范女士支付“减项费”。最终,双方发生纠纷,不仅延误了工期,还差点打起官司。近几年,工程变更、装修质量责任不清、付款时间以及家装空气质量问题等已成为装修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今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新修订并发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修订后的文本与2003年发布的版本相比,在工程更改、工程验收、付款方式等方面有了明确的要求,保护了双方利益,尽量达到公平公正。

专家解析: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秘书长李玉洁介绍,与原文本相比,此次修订重点突出了5点:

在工程验收方面,在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基础上,增加了中期工程验收,即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制加工等完成后进行的验收。这样既能督促施工方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也能及时发现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减少完工后出现返工和纠纷;

在工程变更方面,原合同规定比较简单,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施工质量标准方面,采用了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使标准适用符合最新的家装行业发展需要;

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变了原有分三次预定比例支付的方式,而是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这一改变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保障了消费者的监督权;

在合同附件方面,增加了《工程决算单》,并针对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等个别的非重大问题,设计了《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以使业主能够早日入住。

李玉洁表示,新合同文本的形式明确了装修中装修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对行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她建议,消费者如果毫无装修经验,最好参考新版装修合同。

短评:此次发布的新版合同并未被广泛采用,多数装修公司仍沿用2003版装修合同。了解到,他们之所以迟迟不采用新版合同,一是因为该合同文本不具备法律强制性,二是因为公司内部合同系统变更需要时间,目前正在过渡。不过,无论是2003版装修合同还是新版装修合同都属于参考性文本,消费者有权和装修公司协商修改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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