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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房屋认购书 自己的新房已被人家装修

2014-06-11 20:37:05 · 405次浏览

今年4月份的一天,郭先生惊讶地发现自己认购的房子已经被别人一次性全款买下了。“找到售楼部,发现人都换了,现在的开发商说前任已经拿着钱跑了”。

   2012年10月29日,林州市民郭喜文购买了该市金色阳光小区的一套115㎡住宅,小区位于长春大道西段路南。在简单询问售楼人员后,买房心切的郭喜文同开发商林州市李庄置业有限公司金色阳光项目部签订了一份认购书,房款总价33.58万元,在交纳了12.42万元首付款后,郭先生选定了该小区1号楼1单元6层中户。

    今年4月份的一天,郭先生惊讶地发现自己认购的房子已经被别人一次性全款买下了。“找到售楼部,发现人都换了,现在的开发商说前任已经拿着钱跑了”。

    “糊涂”的房屋认购书

    郭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其签订的《金色阳光小区认购书》,“开发商刚开始不承认房屋被卖了,说我买的房子是6楼,装修着的房子是8楼!”郭先生说认购书上写的自己认购的房屋为1号楼1单元6层中户(该条所称层数指住宅部分的层数)。但实际该楼第一和第二层为商铺,三层及其以上为住宅部分,也就是说郭先生买的房子实际应为8楼中户。

    “他们说工作失误了,误把住宅部分6楼当成实际楼层6楼了,认购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他们怎么可能会失误,根本就是在玩字眼!”郭先生说道。

    开发商违规出售安置房

    金色阳光项目部负责人宋总在售楼部接受采访时提到,郭先生的问题是开发商工作失误,当问及楼盘详细情况和五证手续时,宋总拒绝回答。

    记者来到林州市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李永涛告诉记者,金色阳光小区为城中村改造和长春大道西延拆迁安置房,是不允许对外销售的。当记者提到该小区售楼部还在售房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立刻核实。

    记者随后致电林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州市李庄置业有限公司金色阳光项目部并没有申请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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