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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群租房起大火 楼上空调电视地板都被损坏

2014-06-18 10:14:42 · 1439次浏览

据成都装修网了解,6月16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位于成都市天仙桥北街的金府花园大厦19楼的一间房屋发生火灾,窗户玻璃从浓烟和明火中纷纷落下。火灾发生时屋里没人,所幸楼下路人也没有受伤,但房子已被烧得面目全非。据周围邻居反映,起火房屋约140平方米,里面住了20多人。

群租房起火

6月16日,天仙桥北街金府花园19楼一住户发生火灾,客厅里放着6张床。

群租房起火

火灾现场。

19楼起火一套房住了20多人

成都装修网了解,16日下午4点27分,有网友在腾讯微博报料称,位于天仙桥北街的金府花园着火了:“约19层靠街某业主家已经有明火了,隔壁或附近的业主赶紧回啊!”

随后记者赶到现场,附近商家介绍,大火是在4点半左右烧起来的:“砰的一声,窗户玻璃就炸了。声音大得很,玻璃跟到就往下落。”听到声音后,大家才发现19楼着火了,“火不小哦,烟子大得很,明火都冲出来了。”

站在大厦楼下,可以清楚地看到2单元19楼这间房的落地窗有一个大洞,工作人员还在清理这扇窗户,不时有碎玻璃往下掉。并列的几间房以及往上5层的楼外,都已被浓烟熏黑。

火势扑灭后,金府花园2单元的楼下聚集着很多业主,议论纷纷。一名业主说,起火的2单元1903号房住的是一群租住的民工,“至少住了20多人,就是那边那几个戴安全帽的租的房子。”

工人租住火灾之后电梯停运

这几名男子年龄看起来从20岁到40岁不等,自称是大慈寺附近工地上的工人,他们说,房子是老板给租的,至于起火原因,他们并不知情:“我们五六点才下班,今天回来之后才晓得房子燃起来了。”也正因此,起火时屋内没人,加之当时楼下街道行人不多,此次火灾并未造成伤亡。

据成都装修网了解,16日下午,火灾过后,电梯被暂时关停,记者通过楼梯爬上了19楼,已经扑灭大火房间一片狼藉,多名保洁员正在进行清理工作。记者数了一下,约40多平方米的客厅里,就摆了6张上下铺位床,共有12个床位。记者想要再进去多看几个房间,被物业人员拒绝。

一名戴着安全帽的男子从1903号房中出来,在记者追问下,他自称是住在这间房里的住户,已在这里住了2个多月:“我们差不多有20多30个人嘛,具体人数没数过。”该男子称,这套房子里的人都在同一工地工作:“工种不同,有的做水电,有的做消防。”

楼上遭殃损坏空调电视地板

采访中,两名房屋中介人员自称受业主之托,来这里查看损失情况:“业主人在贵阳,听说出事了,委托我们来帮他看看。”

下午6点左右,同在19楼的其他业主陆续回家,得知此事后都后怕不已:“以前觉得人多点就多点,不碍我们的事就是了,这以后肯定不愿意让他们继续住了,太吓人了。”

住在楼上的许小姐说,她早就因为楼下房间住了太多人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过,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差不多住了20多个人,安全上本来就让人不放心。这回火灾我损失太大了。”因为这次火灾,许小姐家的空调外机、电视等电器受到了不同程度损坏,此外,救火时喷射的水也让她家的地板基本泡汤。许小姐一边不停用拖把擦着地板上的积水,一边问:“我的损失应该找谁买单?”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火灾损失谁来赔?房东等三方都有责任

记者就许小姐的问题咨询了华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税浴洋。税浴洋认为,许小姐的损失应当由1903号房的房东、承租者及居住者一起承担:“因为目前不能确定起火原因,也不能确定是哪个人的行为引起的火灾,所以我认为应当由这三方一起承担。当然,房东的责任在三者里是最轻的,主要是没有履行勘察义务的责任。”

那么,20多人在一套房子里租住的行为是否合理?对此,税浴洋说,虽然成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多人租房的相关规定,但本次事件依然涉嫌改变房屋用途,应属于违规行为。“虽然租房者没有转租,但是作为福利提供给员工,也是涉嫌改变房屋用途。”此外,税浴洋认为,物管在此次事件中也应当承担管理责任。

新闻链接:火灾频发多地限制群租房

由于群租房存在安全隐患等多个原因,多地出台了相关政策禁止或限制群租房。

成都装修网了解,2014年5月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中规定,出租房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违规逾期不改的最高将可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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