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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专家帮您规避风险

2014-06-19 08:24:49 · 364次浏览

装修看起来容易,但涉及诸多事项,不了解“行情”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可能遭遇“霸王条款”。专家归纳了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帮您规避风险。

 

一、保修期缩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二、逃避保修责任。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三、转嫁纳税义务。

  有的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

  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四、增加额外条款。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五、工期规定未明确。

  有些不规范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

  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六、工期预付款条款不明。

  有的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

  对于这些合同条款,不仅要按范本签订,还应标明施工进度具体指哪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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