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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合同成空文 预付万元买卫浴经销商“跑路”

2014-08-04 14:32:04 · 1691次浏览

近日,家住天河区的刘先生向记者打来爆料电话称,他在鹰卫浴洛溪五洲城店预订了一套产品,意想不到的是,经销商在签订合同后离奇失踪。货没取到不说,刘先生预先支付的9496元钱也不知去向。在之后一个月时间里,刘先生辗转于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鹰卫浴厂方以及工商部门之间,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到底应该找谁挽回这近万元的损失?”

位于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的鹰卫浴门店大门紧锁。

经销商与刘先生签订的合同。

事件回放

一纸合同成空文,唯获三个展厅马桶

据刘先生介绍,今年6月8日,他在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看中了鹰卫浴品牌的一套产品。决定下单后,刘先生和鹰卫浴广州营销中心签订合同,“合同上约定,我可以在6月底打电话给他们提取产品”。刘先生没有多想,当即刷卡支付了共计9496元的费用。6月底,刘先生打电话提货,鹰卫浴五洲城店方面却表示:经销商跑了,货提不出来,钱也退不回来了。

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刘先生先后前往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寻求说法,得到的答复是“回去等消息”。与此同时,刘先生还联系上位于佛山的鹰卫浴厂方,“他们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后来,刘先生相继联系广州警方和工商部门,“他们建议我到法院起诉”。就在刘先生纠结于该不该起诉以及如何起诉时,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传来通知:可以签一份协议,从鹰卫浴门店的展厅拿一些产品以作“补偿”。无奈之下,刘先生便从鹰卫浴门店带走了3个展厅马桶,“一个标价900元,一个1000元,另一个没有标价,应该也不会很贵,加起来绝对抵不上合同上那些产品的价格”。

刘先生表示,虽然挽回了一定的损失,但用近万元换来3个并不如意的马桶,多少有点说不过去。

记者调查

门店大门紧闭 不止一人致电厂家投诉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位于番禺洛溪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一楼的鹰卫浴门店。只见大门紧锁,店内除了零散分布的几个柜子,未发现相关的卫浴产品。门店附近的环卫工告诉记者:“这家店关了好长时间,不过这几天我看到有人过来装修,可能是转租出去了。”

据五洲城一名保安介绍,“鹰卫浴一个月前就关门了。”问及关门的原因,保安称,传闻是老板跑了。而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的客服前台则表示,6月份就关了,至于为什么关,“这是我们的商业机密”。不过客服透露,关闭的门店会在这个月重新营业,至于是哪个品牌入驻,其表示不知情。

随后,记者致电位于佛山的鹰卫浴厂方,一名古姓女士证实了“经销商‘跑路’”的传闻。古女士表示,“我已经接到了3到4个投诉电话,他们都是在五洲城那边购买的鹰卫浴”。古女士还称,经销商跑了,他们现在也在找。

为了联系鹰卫浴广州地区的负责人,者几度拨打代理人杨某的电话,可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鹰卫浴广州地区的服务电话亦是如此。

厂方回应

不承担消费者和经销商间的违约责任

在此前的一个月里,刘先生找过厂方、五洲城方面,也打过12315,“他们推来推去”,一直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特别让刘先生不解的是,“就算经销商跑了,消费者购买的是鹰卫浴的产品,其厂家有一定的责任吧?”从鹰卫浴厂方得到的回应是:“厂方只提供售后和技术服务,我们不承担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的违约责任”。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认为,从合同上看,发生买卖关系的是经销商和消费者。如果经销商“跑路”属实,“经销商就可能涉嫌合同欺诈,认定后应承担法律责任”。至于鹰卫浴厂家是否应该担责,肖锦阳认为,“厂方并不需要承担经销商违约的法律责任。”不过,鹰卫浴厂方也脱不了干系。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说,这种事情的发生,一个间接原因是“厂方对下面的代理人或者经销商监督不力、管理混乱”。

肖锦阳提醒,与消费者发生直接买卖关系的是经销商,而不是厂家,“消费者的首要对象应该是经销商”。

律师建议

归还物权不明的马桶

联合起诉经销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必须向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违约费用。

消费者碰到“跑路门”时,可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不要一味地等待或是无理智地砸抢滋事,否则不仅容易贻误时机,还可能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广州市法律服务热线:12348)

针对刘先生的情况,肖锦阳律师建议,可以向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索要鹰卫浴经销商的相关资料,然后通过司法程序起诉鹰卫浴的经销商,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合同权益。如果担心势单力薄,“还可以联合法律关系相近似的权利人,推选代表,发起集体诉讼”。不过,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的一个前提是,刘先生必须将“物权不明”的3个展厅马桶归还给相关方。

事发后,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确立“补偿协议”,并试图用鹰卫浴的产品弥补消费者的损失,肖锦阳认为,“这种行为是欠妥的”,对于五洲城国际建材中心来说,“他们应该向消费者提供门店租户的详细资料,以供消费者维权”。

延伸阅读

遇上“跑路”怎么办?

如果不幸遇到了代理人或老板跑路,该如何维权呢?一是保留相关证据,向消费者权益保障处提请申诉(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二是如上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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