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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野蛮装修该哪个部门管?

2014-08-15 10:06:18 · 2355次浏览

8月8日,家住江东区兰亭绿源小区28幢某号4楼的吴先生拨打宁波民生e点通热线81850000,向小e倾诉了最近几个月的遭遇:“我家楼上的住户私自把他们家那段排污总管给锯掉了,导致我们家厕所时常发出阵阵恶臭,特别是在早上,味道别提有多难闻了。”

吴先生说:“5楼住户为了装修空间大一点,就这样改了排污总管。我们却每天都要闻着厕所里散发出来的恶臭。这样私改总管道,到底合不合法?”

8月13日,小e联系了新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亭绿源管理处,任主任告诉小e:“在去年5楼住户刚刚开始装修的时候,我们物业就告诉过他们总管道不能锯掉,也让居委会出面协调过,但5楼人家还是关上门自己装修起来,把总管道给锯掉了。这是属于擅自改动。”

任主任告诉小e,5楼人家是把厕所管道锯掉变成了过道,现在已经装修完毕。虽然5楼住户的做法是不合规定的,但物业只是服务行业,对他们的行为也只能是劝导协商,不能强行阻止。

从5楼住户更改排污总管至今,物业、居委会曾约两户人家,和和气气坐下来协商,但始终没有结果。任主任告诉小e:“我们还是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最近我们还会和居委会一起再次约双方进行协调。如果问题还是协商不下,4楼的住户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那么,难道这样破坏污水管网的行为就没有部门监管吗?

据了解,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住宅(含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修中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行为:(九)擅自调整、变更房屋消防、燃气、电力、城市集中供暖、给排水等设施设备。而如果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本条例第七条第(九)项的,则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8月14日,小e就此联系了江东区房管处。负责房屋监管的黄队长告诉小e,房管处只对房屋装修中改变房屋墙体结构等进行管理,至于排污总管的擅自改动则不在管理范围内。

随后,小e又联系了江东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小e:“这个不属于城管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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