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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房事”引起的烦事 装修纠纷邻居翻脸闹上法庭

2014-08-25 10:03:05 · 3667次浏览

买房是大事,装修同样是大事儿。装修得好,住得顺心,装修不好,不但闹心,还有可能惹上官司,闹上法庭!看看楼下这几位当事人,他们的遭遇,是否让经历过装修的你“回味”装修,五味杂陈?准备装修的您,是否能有所体会,避免纠纷呢?(原标题:楼上装修好了,自家房顶漏了)

男子起诉邻居获3万房屋修复费

2008年,海口龙华区某单位宿舍的张悠然对家里房屋进行改装装修。当时,张悠然进行大“换装”,对屋子客厅、卫生间等都重新装修,还拆除砸墙开门,改变了房屋原有的格局。因为房屋装修问题,张悠然回娘家暂住了一段时间。等房子装修好空置一段时间后,她回到家时,楼下邻居杨宇鹏找上门来。杨宇鹏是来找她协商的,在张悠然装修房屋之后,他的房屋客厅、过道、卫生间等多处出现漏水,屋顶发霉发黑。因此,他认为是张悠然装修房屋导致了这一现象,希望张悠然出资修复。但是,两人协商未果。

张悠然和杨宇鹏都是一个单位的,算是同事。因为房屋装修这一问题,杨宇鹏还去找了单位领导,但也没能解决。考虑到同事及邻居的关系,杨宇鹏自己出钱对房子进行一番整修。但没多久等到张悠然搬回新装修的房屋后,杨宇鹏家房屋渗漏的情况又出现了。

从原本的“有话好好说”到后来的大声争吵,张悠然和杨宇鹏之间因装修而产生的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最终,杨宇鹏决定走司法途径解决。他向海口龙华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悠然在60天内对其房屋屋顶露面及墙壁渗漏等问题进行修复,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并排除对其正常生活居住的妨碍。

法院委托了广州一家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示,杨宇鹏的房屋出现天花板开裂、抹灰层起皮、发霉及渗漏现象,是因为楼上张悠然用水不当及防水层失效,渗水从现浇板裂缝处漏至杨宇鹏房屋所致。同时,该公司还做出了处理建议。工程造价公司鉴定,要做好杨宇鹏房屋渗水部分修复工程需要3万余元,防水处理需要近1万元。

海口龙华法院认为,原告杨宇鹏与被告张悠然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原告的房屋存在天花板开裂、抹灰层起皮、发霉及渗漏现象,经鉴定是因被告用水不当及防水层失效所致。被告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物业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原告房屋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便于房屋修复,被告直接将修复费支付给原告。据此,法院判决张悠然向杨宇鹏支付房屋修复费用3万余元。

律师说法:

装修考虑相邻权问题

有问题可找物业协调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楼上装修而引起纠纷,甚至闹上法庭的官司并非没有。尤其是洗手间的装修,更容易引起纷争。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表示,买了房子进行装修时,一定要考虑相邻权问题,考虑到上下、左右相邻的邻居的相关物权,一旦侵犯了对方的权益,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刘长征也提醒,如果市民发现邻居装修导致自己房屋及财产受损的情况,可是马上向物业反映,一方面可以由物业居中协调,和平解决纷争。另一方面,物业到场也可以为自己作证,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改建与装修,找了两拨工人

房屋入住漏水起诉5工人败诉

为了住得舒心,海口市民陈顺花了很多工夫装修房子,房屋改造、再建及防水等,他找来一波工人。涂料、泥工、油漆等,他又找了一波工人。可是,等到装修入住发现房屋漏水之后,他却郁闷了。他不知道,究竟谁才该为这装修质量负责任?陈顺最终决定将涂料工、泥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5人起诉到法庭,要求他们对自己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返工维修,直到质量合格。刘军等5人就是陈顺雇佣来的工人。

2011年6月,陈顺以支付劳务费的方式,请了刘军等5人负责自己房屋的涂料、油漆、水电等5方面的问题。装修入住后,因为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陈顺找到刘军等5人返工维修,但一直未果,引发纠纷。

刘军等5人不认可自己的装修存在问题,他们表示,陈顺在之前对房屋进行大面积改造时就存在问题,他们只是负责做涂料、布线等外部装修,防水施工的瑕疵和不规范改建行为才是房屋漏水的真正原因。对于陈顺要求的免费维修,刘军等人也不愿接受。

案件审理中,经陈顺申请,法院委托了广州一房屋安全鉴定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表明,墙体基层表面不平整的地方需重新打磨后再涂饰处理。但因在涂料工装修之前,房屋曾进行大面积的结构改建,涂料工只是在改造完毕的房屋表面墙体上刷涂料,且是按陈顺的监工要求。据此,海口龙华区法院驳回了陈顺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找私人装修属劳务用工

维权相对困难

除了装饰公司,在实际装修中,也有市民会选择雇佣工人为自己的房屋装修。对此,刘长征表示,雇佣工人进行装修属于劳务用工,大多数是按照房主的要求进行装修,而不是所谓的装修合同纠纷。如果出现装修质量问题,维权会相对困难一点。尤其是装修工人流动性大,在选择时更需要谨慎。

装修中途解约,房屋出现问题

起诉装饰公司房主获8万赔偿

买了一个16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请了专业装饰公司,可是麻烦却接踵而来。先是因材料价格等问题,房主与装饰公司闹解约。好不容易中途解约的事情协商好了,房主却发现之前做好的装修出现更大的问题……

2011年6月,冯家荣找了海南一家规模不小的装饰公司对他的房子进行装修。经过一番协商,冯家荣与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162平方米的房屋装修价格为10万余元,承包方式以装饰公司包工、部分包料的方式进行,按工程进度支付装修费用,装修期为2个月。装修过程中,因为装修材料价格、施工图纸等问题,冯家荣与装饰公司起了纠纷。2011年12月份,经过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合同,进行结算。冯家荣共向装饰公司支付工程材料费及装修人工费共计6.7万元。

事情并没有结束,2012年年初,冯家荣发现房子里做好的地砖多处出现空鼓、客厅阳台渗水等现象,认为装修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全部返工、重做,便找装饰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最终,冯家荣向海口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

装饰公司否认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也对冯家荣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存在异议。他们认为,一开始就是冯家荣违约才导致中途解约,装修工程未能完成。而因为装修只进行到一半,导致后续加工加固工序未完成才会出现地砖空鼓现象。同时,该公司认为冯家荣已经扣除了装修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保修金4千多元,其不需要再对已施工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意见,由于装饰公司在施工中未按照规范实施,导致所装修的房屋存在地面找平层空鼓、已铺设地砖周边空鼓、客厅阳台渗水等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责任,应向原告冯家荣返还装修工程人工费36848.12元,赔偿材料费损失费2.9万余元,赔偿清除装修工程残留问题所需费用5千多元。冯家荣主张装饰公司赔偿因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的租房租金损失,因双方经协商解除合同,权利和义务已终止,该院未予支持。

在这一起因装修而引发的纷争中,通过起诉,冯家荣最终得到了返还的装修工程人工费、材料费及清理费等8万元左右。

律师说法:

中途解除装修合同

有问题可起诉装饰公司

装修时,明明谈好了价格,但装饰公司又以装修材料上涨、人工费增加等理由要求涨价时,或者房主拖延支付装修费致合同难以履行,该怎么办呢?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表示,双方如果签订了装修合同,就应该按合同执行。如果经过协商,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并不意味着装饰公司就不需要为之前所做的装修质量负责。本案中,解除合同后,冯家荣的房屋很快出现地砖空鼓、客厅阳台渗水等质量问题,虽然合同已经解除,装修公司仍被判赔偿8万元。因此,即使装修合同遭中途解约,出现了装修质量问题,仍可以起诉装饰公司追讨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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