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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第二批保障房下月开始申请 月底摇号配租到户

2014-08-30 10:31:33 · 933次浏览

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城市“夹心层”将迎来一次大规模保障房分配。继市区今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本月开始陆续交房入住后,石家庄市区2014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预计将于9月底公开摇号分配。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介绍说,本次公共保障房的分配对象为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受理时限为:自9月1日至9月15日。

房源:2081套

申请时间:9月1日至15日,9月底摇号配租到户

分配对象: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房源分布在红河小区和恒大雅苑

石家庄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此批公共保障房房源分布在红河小区和恒大雅苑两个小区,共计2081套。其中,位于桥西区的红河小区房源共1125套,单套建筑面积在41到47平方米之间。红河小区位于桥西区滨河街40号,乘公交70路、107路终点站宫家庄站下车南行路西;恒大雅苑房源共956套,位于裕华区方郄路178号,单套建筑面积在47到51平方米之间。目前市政公交车未开通之前,翟营大街恒大名都小区至恒大雅苑设置区间班车。

本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小区市场租金标准,按照2014年3月物价部门发布的市场租金标准执行。保障对象租住的保障房,政府给予市场租金的30%补贴。本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市场租金均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收取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所属小区统一标准执行。

三类人群申请条件不同

据石家庄装修网获悉,此批公共保障房的申请受理时限为:9月1日至9月15日,三类群体的申请条件不太一样。

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申请时填写《石家庄市区2014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后,提交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审核整理后填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石家庄市区2014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申请;2013年11月公共保障房分配进入配租环节未配租成功家庭为轮候家庭,还需要填写《石家庄市区2014年公共保障房轮候家庭资格核查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考虑需求后再提交申请”,石市住房部门再次提醒,本次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的,视同放弃。自动放弃或视同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分配。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

新华区:86952339;长安区:85999356;裕华区:86578228;桥东区:85996624;桥西区:83050274;高新区:85095016。

9月底将摇号配租到户

按照石市住房管理部门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后还将分为“三步走”流程。

■材料初审:9月16日-9月17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在申请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资格审核:9月18日-9月23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将进入实物配租环节。

■摇号分配:9月底进行摇号配租,结合保障家庭的申请意向分批次进行配租。本次分配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优先批”,主要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石市工作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申请家庭;第二批次为“轮候批”,是指在2013年11月公共保障房分配中进入配租环节,但未配租成功的家庭;第三批次为“普通批”,为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其他保障家庭。

配租结果将于次日,在石房网、各区政务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申请单位、保障房产权人及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三方管理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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