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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装修公司自叹“冤” 与业主“和平分手”

2014-10-02 12:02:13 · 208次浏览

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预算价格4万多元,结算时价格却高出一截,令业主无法接受。广东某装饰(集团)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A装饰)与业主的装修纠纷有了最新进展:经工商部门协调,装修公司和业主都作出了让步,按施工进度结算并终止装修合同。不过此纠纷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值得大家注意。

事情进展:

双方让步“和平分手”

今年6月,香榭丽小区3栋3单元的业主刘女士与A装饰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给出的预算价格约4万元。8月中旬,刘女士发现装修公司给出的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一倍,质疑装修公司擅自增加装修项目,于是不再继续付款,导致装修未完工就停工了。刘女士和同单元的另一业主一起到工商部门投诉A装饰。

经过工商部门调解,9月29日,刘女士致电本报记者,她们与A装饰的纠纷已得到解决:装修公司按照施工进度多退少补进行了结算,装修公司与两位业主均解除了装修合同。刘女士表示不想再为此事折腾,希望尽快完成收尾工程,早日住进新房。

在这次的纠纷调解中,A装饰感觉自己“有点冤”。A装饰负责人齐先生介绍,在刘女士新房的装修中,最后结算价格比预算报价超出这么多,主要是因为水电安装与增项两部分。水电安装的预算没有在预算书的报价中体现出来。一些新增和业主临时要求的项目,这都是做预算时估计不到的,也没有被列入预算书中,但这些装修项目确确实实都做了。

齐先生说,因为业主并非总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不可能天天找业主签字,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失误。A装饰在柳州已经营多年,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得过“柳州市级家装优质精品工程奖”,项目经理的这种失误确实不应该。A装饰在纠纷调解的过程中也作出了较大的让步,以期弥补这个失误给业主带来的影响。

业内人士:

增加项目“白纸黑字”

“业主对合同的条款看得不够仔细,装修公司在施工时对增加的项目没有及时明确告知业主,这件事情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柳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家装涉及的项目确实比较多,而且很多项目都可能在预算之外,所以装修公司与业主都要谨慎,一切都要“白纸黑字”体现在合同中。

南宁装修网了解,柳州市这么多家装修公司跟业主签订的合同、预算书都没有统一的样本,有些装修公司做的预算项目比较笼统,有的预算项目分得很细,所以各家给出的预算总价可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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