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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4-10-13 09:32:39 · 921次浏览

河池市金城江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已由 金发改批复〔2014〕10号至金发改批复〔2014〕7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 849 万元, 项目法人为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 ,备案文号为 河水招标备案〔2014 〕46 号,现对该项目的PE塑料管及热镀锌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池市金城江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已由 金发改批复〔2014〕10号至金发改批复〔2014〕7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 849 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以桂发改投资〔2014 〕666 号文;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水利局及河池市财政局联合以河发改投资〔2014 〕126 号文下达了河池市金城江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 ,备案文号为 河水招标备案〔2014 〕46 号,现对该项目的PE塑料管及热镀锌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XXZHCG2014104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东江镇2个饮水点;保平乡7个饮水点;五圩镇6个饮水点,长老乡3个饮水点;九圩镇25个饮水点;河池镇20个饮水点;拔贡镇4个饮水点。
    交货地点:中标的标段所含的乡镇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
    A分标:PE100级塑料管,Φ75*1.25Mpa、Φ63*1.25Mpa、Φ50*1.6Mpa、Φ40*1.6Mpa、Φ32*1.6Mpa、Φ25*1.6Mpa合同价估算112±10%万元。
    B分标:热镀锌钢管,Φ100,壁厚4.0mm、Φ80,壁厚4.0mm、Φ65,壁厚4.0mm、Φ50,壁厚3.8mm、Φ40,壁厚3.5mm、Φ32,壁厚3.5mm,Φ25,壁厚3.2mm,Φ20,壁厚2.8mm合同价估算134±10%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费用和保管费用(如不到乡镇项目点需在县城堆放),本项目仅采购货物,不包括安装及消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各个标段对应所采购货物)型式试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1 年~ 201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三 年(2011 年~2013)具有各个标段对应所采购货物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针对单个标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一品牌的货物,仅能针对本标段委托一个代理人。
    3.5.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 23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姓名:小蒋、小谭 联系电话:0778-2302718(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统一发售)。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注:支付方式:1、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期间,以个人名义到银行直接支付或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2、持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刷卡支付。
    全 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11481002930006453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
     (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5)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 9 时3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2号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杨卓林
     电 话:135077893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福路41号
     邮 编:547000
     联系人:莫工
     电 话:13387788028 0778-2280966
     交易服务机构: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人:小蒋 小谭 电话:0778---2302718
     邮箱:hc2306908@163.com

招标人: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2014 年 10 月 11 日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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