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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公积金异地互认缴半年可贷款

2014-10-15 09:57:18 · 711次浏览

昨日上午,相关记者从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处证实,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四项收费。

成都装修网获悉,上述内容只是文件的“冰山一角”。住建部此次发文共包括三项重点内容,即放松贷款条件——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以及降低中间收费。

解读: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

变化1:

今后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的是须连续缴存12个月。

解读: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旭认为,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等规定,让不少因工作变动而断缴的职工无法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缴存时间减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将大大降低。”

变化2:

未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有所放宽,比如将支持首套房贷款、适当调高贷款额度等。至于调高多少,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划定。

解读:贷款额度受限、使用比例不高,是公积金贷款被诟病已久的问题。张旭认为,如果贷款额度调高,将提高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率。个贷机构伟嘉安捷分析师吴昊则认为,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幅度不会太大,“至少不会翻倍提高。”

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变化3:

推进公积金异地使用,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今后,在工作地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异地购房贷款。

解读:该人士解释说,以北京为例,目前,公积金只能用于在北京买房贷款,今后这部分公积金在异地购房贷款时也可以使用。吴昊认为,这将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起到促进作用。公开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14年3月,全国公积金利用率仅为50%左右。

取消多个收费项目

变化4:

今后,将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解读:个人购房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通常都要找代办公司代办相关手续,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代办费用,此外还需要缴纳保险费、公证费、担保费及房屋评估费等多项费用。

以担保费为例,其收费标准为贷款额度的3‰,最低收费300元;而房屋评估费则按照评估价值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1500元。按照贷款额80万元计算,仅担保费和评估费就需要3900元,取消中间收费项目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贷款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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