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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震惊:人还没住进去房屋产权时间就先打了折扣!

2014-10-24 15:05:33 · 441次浏览

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在高新区看好了一套房子,房屋介绍上明明写好的产权年限为70年,但自己在合同上看到的年限只有55年,且置业顾问也没有做相应的提醒。网友怀疑这是开发商的恶意欺诈,同时网友表示很担心自己若是买了该项目的房子,那么55年后该怎么办?房子还属不属于自己?

了解到这一消息后记者随即打电话到项目部进行核实。得到的结果是,开发商拿地时间约为十年前,而该项目交房时间为明年,这中间折损的时间加上剩余的55年确实为70年。开放商并未恶意欺骗购房者,至于置业顾问未作相应提醒则可归结为置业顾问介绍服务不到佳。但是这么一说,问题依然存在。怎么人还没住进去,房屋产权时间就打了折扣?

答疑一:

产权概念混淆不清

通常我们听到的房屋产权问题要具体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产权期限各有不同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所有权属年限是永久的。也就是说,网友问的55年后房子还属不属于自己,答案是肯定的,只要这个房子没塌,那它就一直属于产权人。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使用权根据开发类型的不同又分为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网友反应的住宅项目就属于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其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答疑二: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时,需要房屋业主可联名提出,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2、国家根据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国家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常见的如拆迁安置。

温馨提示:绵阳装修网在此提醒各位网友,购房前应对相应的房屋概念进行了解,并且仔细核对合同信息,有任何疑问都应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弄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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