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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小区物业划车位出租收费 引业主不满

2014-11-04 09:36:11 · 847次浏览

近日,鄂州网友“熊猫”在某论坛发帖,称澜都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将业主公共区域做成停车位,并以4.5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帖引发网友公愤,不少跟帖人士认为物业公司此举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并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公共区域划定的停车位
    在公共区域划定停车位用于出租,鄂州市澜都园小区物业公司做法引发业主不满,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居民:小区公共区域改作车位出租
    近日,鄂州网友“熊猫”在某论坛发帖,称澜都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将业主公共区域做成停车位,并以4.5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帖引发网友公愤,不少跟帖人士认为物业公司此举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并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记者在澜都园小区调查时,通过和该小区居民及小区物业公司——文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经理交谈证实,物业公司确于今年上半年在部分居民楼附近的空地上划定一批停车位,并安装车辆防盗锁及铁栅栏。这些停车位并未并公开出售,而是用于出租,业主按租赁时间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据小区居民介绍,划定车位出租后,物业公司对车辆停放管理越发严格。对于夜间停放在小区公共走道的车辆,都有专人张贴提醒公告。物业:划定车位系业主诉求
    王经理还介绍,小区交付使用的一期住房有400多套,其中配套地下停车位100余个,私家车库400余间。按照每户一台车计,现有车位(车库)绰绰有余。
    然而,由于地下车位及车库产权均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居民使用需支付相应金额购买或租用,因此很多地下车位及私家车库仍处于闲置状态。由于相当一部分居民更乐意将车停放在公共空地或过道间,造成小区秩序混乱。“去年还曾因车辆乱停乱放引发冲突,一度惊动公安部门。”王经理说。
    为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物业公司于今年3月在小区划定19个公共车位。每个车位每月收取70元租金和50元管理费,供业主自住租赁使用。王先生表示,这个倡议是业主在QQ发起的。由于前期投入资金购置车锁、栅栏,他认为收取一定费用理所应当。
    而对于在小区随意停放的车辆上张贴公告,王经理认为是为了更加规范小区管理。部门:该行为涉嫌违规收费
    针对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公有。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
    对于该小区物业的收费行为,鄂州市物价局房地产及服务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公司占用公共用地改建停车场,能否收费主要视小区多数业主的态度及费用归属情况而定,但前提必须报给物价部门审批核准。该物业公司收取停车管理费及车位租金,事先并未告知物价部门,因此涉嫌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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