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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花园城业主装修私拆承重墙 楼下墙裂缝业主维权

2014-11-21 11:02:23 · 1605次浏览

“楼上原来的住户把房子卖了,结果新来的住户为了装修私拆承重墙,我们也跟着遭殃。”昨天,凤凰西街凤凰花园城4栋4楼的住户郑女士告诉记者,自新住户装修开始,他们家就一直处在维权的状态中。

业主维权:拆了承重墙,还搭了违建

“就是因为楼上拆了承重墙,我们楼下的楼板断裂,墙体出现了许多裂缝。”郑女士表示,此前楼上住户没有装修时,自家的房子好好的,没有出现裂缝。

郑女士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家将此事投诉到了12345,之后住建委派人上门要求5楼住户恢复承重墙。而因为拆掉的承重墙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委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寻找专业机构检测。而令郑女士不解的是,承重墙的问题没有解决,上个月5楼的住户竟然在4楼自家的入户门旁安装了全封闭铁栅栏,不仅堵塞了消防安全通道,还挡住了自家的采光。

“物业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郑女士表示,既然5楼业主弄了很多装修材料进入小区并且已经施工,物业就应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要求5楼业主按照规范装修,而不是危害邻居。“我们投诉到凤凰花园城社区,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5楼业主违建装在四楼半,又不妨碍我们,而且事先跟我们沟通过此事,我们也是同意的。”郑女士气愤地表示,自己家的房子存在安全隐患,自己还同意楼上业主搭违建,岂不是笑话。

据南京装修网了解,郑女士告诉记者,凤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接电话后,让郑女士自己把它拆掉,至于责任由谁承担,他们会打报告向领导请示的。“城管热线则表示,从2013年起拆违就不属于城管管理范围了。”郑女士觉得,一件小事怎么就比秋菊打官司还难?而近期住建委的回复则变成了,房屋里面的违建和建筑安全由他们负责,其他部分业主自己起诉解决。

相关部门回应:建议业主起诉维权

凤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5楼业主拆除承重墙并违章搭建一事,前期社区和物业方面多次劝阻都没有结果。“在收到12345热线发来的工单后,街道城管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协调,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凤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鉴于5楼的业主是在楼道内搭违建,而目前街道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强行拆除,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业主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在现场发现,5楼楼顶的住户在楼道内安装了封闭铁栅栏门,因此阻挡了4楼住户的采光等。而郑女士家的房子,其墙体有不同程度的裂缝,至于是不是楼上承重墙拆除导致的还不得而知。

律师:相邻权受到侵害可起诉楼上业主

据南京装修网了解,“作为业主以及相邻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法院会根据案情进行判决。”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并没有拆除违法建筑的强制执法权。对于违法建筑,物业公司仅限于向搭建违法建筑的业主予以劝阻、制止,在劝阻、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应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的执法权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除非他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李律师就郑女士的疑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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