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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行业“抄袭门”东莞企业打赢“新专利法”首案

2010-03-19 15:55:22 · 861次浏览

3月16日,作为2009年“国家新专利法首案”的被告,东莞宝威家私厂高调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其一审胜诉的消息。而这起在业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抄袭门”事件并未以此终结,据宝威家具代理律师介绍,目前原告上海亚振家具已上诉至北京高级法院。

    3月16日,作为2009年“国家新专利法首案”的被告,东莞宝威家私厂高调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其一审胜诉的消息。而这起在业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抄袭门”事件并未以此终结,据宝威家具代理律师介绍,目前原告上海亚振家具已上诉至北京高级法院。

    记者了解到,涉入“抄袭门”的宝威家私厂是石碣一家港资家具厂,以生产欧式家具为主,其玉石家具更是有20多年的历史。去年10月26日,在业界同样以欧式家具著名的上海亚振家具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宝威家具一款欧美式床涉嫌抄袭。上海亚振要求宝威停止生产并且当众销毁此床,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索赔200万元。一审判决中,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亚振家具诉讼请求。案件一度成为行业谈论焦点,更被网络评为“2009年中国家具行业十大新闻”之一。

    宝威创始人麦桂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东莞宝威1989年从香港转移到东莞后就着手做内销,现在国内网点除了西藏外,其他省市都有,公司有独立的设计团队,有自己独立的创作,不可能去抄袭。

    然而,一审判决之后,“抄袭门”的纷争却尚未结束。宝威家具代理律师,东莞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杨志强告诉记者,现在上海亚振已经向北京高院提出上诉,但是其上诉请求已经发生了两处明显变化:一是之前被媒体称作“挑战专利法上限”的200万元赔偿金降到了50万元;二是没有了在媒体的公开道歉。

    对此,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一审判决中法庭已就两物品的外观区分进行了判断,并下了结论。因此案件的原则性问题已经界定得相当清晰,同时也不存在证据不完善的情况,为此宝威在二审胜诉的可能性依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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