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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暂未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江苏省统一登记还需时间

2015-03-05 09:33:17 · 1420次浏览

国务院656号文发布:2015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农业部将选择两省试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苏州暂未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目前,江苏省除了南京、徐州之外,其他城市暂无实质性进展。据苏州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知:“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苏州暂时还未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国臣介绍:“江苏不动产登记试点地区是南京市、苏州市吴中区、海门市和睢宁县,目前由于徐州巿区及睢宁县率先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业务流程再造完成,所以,徐州成了全国第一个。”

苏州二手房放量增加 价格有所回落

此前,就有业内人士估计,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对二手房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会有部分业主在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前后出售二手房,二手房市场会因此产生一个集中放量,价格也有所回落。那么,苏州二手房市场是否如此?

据苏州某房产中介人员介绍,近期苏州二手房出售房源量有所增加。很多“多房”居民,为了尽快出售房源,甚至在价格上给出了让步。当然那些地理位置佳、配套资源齐全的房源,价格仍然坚挺着。不动产登记确实影响了很多置业者,但是买卖房源还需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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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夫妇3月1日领不动产登记1号证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1日上午9时许,徐州市民邢卫锋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领到了编号为NO.D32000000001的不动产权“1号证书”。这也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实在在落地了,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当天上午,姜大明还与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一起,为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该局也是全国第一个组建的市级不动产登记局。

这些你该知道

1、什么时候开始能查询不动产?谁能查?

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在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并于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后,在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并依法公开查询。但是只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

2、哪些房该卖?哪些房该买?

据专家建议,中小城市业主最多保留两三套中心区的普通住宅;若生活在大城市中,在中小城市的故乡的房子可以全部卖掉;三四流风景区的旅游地产、养老地产,也是非常不靠谱的;一线城市中心区的普通住宅,未来仍然有比较大的升值空间,可以留下甚至考虑买入。

3、原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

原有产权证书不变不换,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4、各地是否会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不会,不动产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5、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会否给权利人带来不便?

不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将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各地要确保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企业和群众也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

6、小产权房会不会因此转正?

小产权房是非法的,不动产登记不可能改变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制,也不会将小产权房转正。

7、是否能促进遗产税、房产税的推进?

不动产登记后,财产税将会逐渐取代交易税,遗产税、房产税将会逐渐落地。但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房产税、遗产税如何收缴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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