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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购房消费注意事项:先看“五证”是否齐全

2015-03-16 11:34:14 · 250次浏览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武汉市工商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专项检查结果。截至目前,共审查备案11662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8330条物业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以下达责令改正的方式要求对其中的69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到,工商、房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当房屋买卖纠纷出现时,消费者苦于“口说无凭,合同为证”,诉求得不到支持。

为维护消费者因欠缺购房相关知识导致权益受损,市工商局、市房管局昨日联合发出购房消费警示:

1、看“五证”是否齐全

楼盘合法销售,必须“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齐全。开发商以手续正在办理为由提供不了“五证”的,消费者不可盲目交纳包括定金在内的任何款项。

2、看销售宣传是否属实

为吸引消费者,开发商在宣传时往往会夸大楼盘优势,比如楼盘对口名校、将设地铁车站、配套公园、游泳池、大型超市等。楼盘配套设施均以政府规划审批为准,没有看到相关规划文件,开发商的宣传能否落实便为未知数。并且,消费者付款买房前最好实地查看,了解楼盘劣势,避免事后反悔,损失购房定金。

3、看房屋性质是否明确

目前,LOFT、SOHO等形态的商品房因房屋总价相对低,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此类房屋与普通住宅有很大区别:该类房屋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四五十年,契税、水电费一般按商业、办公标准收取;在转让该房屋时,还需征收较高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4、看所签合同是否为正式合同

部分开发商为使资金尽快回笼,通常要求购房人先付房款,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或者仅与购房人签订非正式版纸质合同,该合同未在房管部门备案,而购房人却全然不知。甚至有开发商与购房人签“阴阳合同”,即购房人持有的合同与出卖人持有的合同内容不一致。这样,就可能会出现一房二卖或者购房人长期不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消费者付款前,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开发商在商品房合同备案系统输入买房人相关购房信息后,在线打印的具备合同编号的纸质合同。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可凭合同编号与身份证号码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个人信息等。

5、看贷款是否能落实

按照按揭购房流程,购房人应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按揭手续。一旦按揭贷款不成功,购房人就会面临承担高额违约金的风险。因此,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之前,应向按揭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己是否可贷款及额度,并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风险,以免签完合同后,贷款办不下来,或者发现自己无力还贷,从而赔偿开发商一大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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