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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新办法昨起实施 异地有房在莞无房也可申请

2015-04-02 10:37:07 · 481次浏览

东莞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昨日起实施,预计每年可提取公积金达20亿元用于租房难题。昨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提醒市民从昨天起,可通过四种方式申请租房提取,新政将惠及1/3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即约40万人。下面请看东莞装修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东莞公积金方面的最新信息。

异地名下有房,但在东莞无房,也可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

提取流程简化,职工无需再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

市民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进行咨询。

东莞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昨日起实施,预计每年可提取公积金达20亿元用于租房难题。昨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提醒市民从昨天起,可通过四种方式申请租房提取,新政将惠及1/3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即约40万人。

在莞名下无房就可申请

今年3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简化,职工无需再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即可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介绍,只要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即可申请租房提取。也就是说,职工住单位宿舍、借住别人家、异地名下有房在莞无房,都可申请。职工家庭房产信息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房产登记部门联网查询结果确定。

而且,申请租房提取不分本市或外市户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我们出台租房提取新办法,主要就是让新莞人在莞解决住房问题。”李庆星提醒,申请通过审批的,提取金额划入职工提取绑定账户;没有绑定账户的,划入职工已激活的东莞市社保卡储蓄账户。

每月最高取540元,按比例解决住房资金

根据规定,租房提取每月最高只能提取月缴存(含个人和单位两部分)的60%,且不超过540元。以前公积金租房提取没有限额,现在为何限制最高 540元/月?李庆星解释,540元/月是根据东莞市公租房的最高标准计算得出的。市保障房标准为18平方米/人,而公租房的最高租金标准为20元/平方米,三口之家的话,就是18×20×3=1080元/月,而由于职工夫妻双方能同时申请租房提取,因此每位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就是540元/月。

540元能否解决职工的租房问题?李庆星对此表示,公积金只是住房的补充资金,不是全部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只能是按比例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

每年预计将有超过40万人申请租房提取

李庆星透露,每年东莞的公积金提取量很大,在租房提取新政出台前,租房提取的人很少,东莞每年约20万人次的公积金提取中,租房提取仅有1000人左右;而根据初步预测,提取新政实施后,每年有超过40万人申请租房提取,提取金额每年可达20亿元。

“全市公积金缴存人有120多万,也就是说,预计有1/3的缴存人受惠。”李庆星说,当下住房公积金的改革方向是让更多的低收入者受益,因而出台这样的政策。“在我省深圳公积金机构是最早开始实施租房提取的,受到了住建部的表扬。”

演示

几分钟可完成自助申请

昨日上午,记者走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后台,工作人员都在忙碌地工作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张先生,为记者演示了如何进行个人自助服务申请公积金租房。

记者看到,张先生轻点鼠标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首先录入个人信息,设置密码,填写家庭成员状况,留下手机号,输入验证码……短短几分钟时间,就完成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张先生说,无论市民通过短信还是网上自助申请,一般当天中心的管理后台即可处理回复,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处理。成功后还会自动发短信给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反馈进展。

如有疑问,市民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进行咨询。

链接

5人以上5000人以下可申请单位批量代办

据介绍,申请租房提取有网上办事大厅、短信、银行柜台和单位代办四种方式。李庆星介绍,单位批量代办是四种方式中最快的方式,5人以上、5000人以下均可申请单位批量代办。此外全市有194个银行网点可办理租房提取。而网上办事大厅和短信办理两种自助方式,昨天也正式开通。李庆星介绍,职工通过这两种方式自助办理,须事先前往194个银行网点中的任意一个,开通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并设置密码。

据统计,从昨天上午8:30公积金中心租房提取网上申请启动开始,至记者采访时(约10:30),短短两小时内,已有9笔职工成功申请了租房提取的,还有5人申请失败,因为被系统识别出其名下有房。

李庆星还介绍,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目前仅启用了租房提取功能,而其他功能,如缴存等,也会尽快实现。

两次提取至少间隔半年

值得提醒的是,两次租房提取至少间隔半年。但由于新政3月1日起实施,因此昨天起,职工可提取3月份一个月的公积金,而此后须至少间隔半年,才能再次申请租房提取。例如,张某昨天申请提取3月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此次提取540元;到今年10月1日,张某才能再次申请,届时可申请租房提取4-10月的公积金,即540×6=3240元。

办理流程

(一)批量代办

⑴单位获取职工授权和委托。

⑵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样式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盖章。

⑶制作《批量提取电子清册》(表格样式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加密。

⑷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⑸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提取金额划入职工指定账户。

(二)自助服务

职工阅读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全部条款,并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

1、短信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编辑短信内容“ZFTQ”,发送号码请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⑶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⑷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⑶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三)临柜办理

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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