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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经销商入驻红星美凯龙 扩张压力下管理疏漏

2015-04-08 09:57:41 · 1292次浏览

发生北京爱迪和连天红的事情,红星美凯龙集团是有连带责任的,因为其实红星美凯龙集团可以通过市场管理的角度来进行预防,但是之前一直都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家居卖场龙头企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集团)近来频频陷入销售纠纷。

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刚最近代理了原告金山(化名)诉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星美凯龙)、北京爱迪理想空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爱迪)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北京爱迪和北京红星美凯于宣判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北京爱迪是入驻北京红星美凯龙的家具经销商。

梁宏刚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北京红星美凯龙提交证据时,他发现其对经销商资料的审查不是那么严格。作为市场的监管方,北京红星美凯龙在和北京爱迪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北京爱迪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这并非红星美凯龙集团第一次陷入入驻商家的纠纷之中。此前央视曝光了北京朝阳路的红星美凯龙入驻商家连天红红木家具店存在收取货款后不发货不退款的情况。

“连天红等事件的发生,其实更多的是体现红星美凯龙集团管理失控的表现。其实一般连锁企业,碰到类似连天红等事情时,肯定会要求经销商妥善处理这件事情。但是现在按照情况是,红星美凯龙集团的态度是撒手不管,这体现其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产业经济评论家洪仕斌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侵权经销商入驻红星美凯龙

“北京爱迪和北京红星美凯龙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分别是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梁宏刚向法治周末记者说,“在两份合同中均约定了北京爱迪承租该摊位仅限于经营家具类商品,品牌为‘理想空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北京爱迪的关联公司东莞(楼盘)富运??公司(以下简称富运??)先后在第35类服务和第2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1962828号商标、第6915857号商标、第1428804号商标,同时北京爱迪已获得富运??授权使用这些商标。

但据梁宏刚介绍,在2008年10月7日时,金山就已经从案外人林一(化名)手中经核准受让了第3374814号的商标。并于2012年5月21日取得了第7724167号“理想空间”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20类,包括家具等,注册有效期自201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

梁宏刚向法治周末记者指出,金山早在2013年时就发现北京红星美凯龙内北京爱迪商标侵权问题,认为北京爱迪在其销售的过程中侵犯了金山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因为在北京爱迪的宣传册封面左上角标注显著的“理想空间”标识,在宣传册中宣称旗下主力品牌有I&D理想空间、I&D时尚空间两大系列,在员工名片正反面均印有“理想空间”标识,销售家具的销售单上明确其销售的商品为“理想空间边几”,在店面门头和家具广场的楼层导购示意图上有“理想空间”标识。

“金山于2014年5月30日向红星美凯龙集团发函,称北京红星美凯龙内北京爱迪店铺使用‘理想空间’标识设立家具销售专卖店,但未得到金山授权,请北京红星美凯龙停止侵权等内容。”梁宏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但在2014年6月9日时,红星美凯龙集团回函给金山称其提到的“理想空间”家具销售专卖店商场入驻商户进行的经营活动,金山提到的所谓“侵权”商户(北京爱迪)在入驻北京红星美凯龙时均已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授权材料,北京红星美凯龙已经尽到了应有的审查义务。

因此,金山最终决定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把北京红星美凯龙、北京爱迪告上了法庭,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了诉讼,最终法庭认定北京爱迪销售家具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扩张压力下的管理疏漏

梁宏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红星美凯龙公司作为商场的开办方,为北京爱迪理想空间销售家具产品提供了经营场所、代开发票等便利条件,故其应当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和市场监管责任。”

朝阳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则称:“在北京爱迪于北京红星美凯龙圈定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北京爱迪销售的产品为家具类商品,品牌为“理想空间”,但是北京爱迪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中并无核定使用在家具商品上的“理想空间”商标,北京爱迪销售的家具品牌与其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不相符,北京红星美凯龙对此却未审查,且也未对北京爱迪是否有权使用涉案侵权商标进行审查,明显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

为何红星美凯龙会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

根据红星美凯龙集团2014年年初发布IPO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红星美凯龙集团在全国90个城市经营130家家居商场,是在国内同行业中经营家居商场数量最多的企业,总资产达到2975950.08万元,营业利润171038.3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红星美凯龙目前模式下的核心运营能力有三:一是商业地产规划和开发能力,二是全国性的招商能力,三是卖场运营管理能力。红星美凯龙的董事长车建新坦言:“买地是做企业绝对的命根子。”

“现在很难说红星美凯龙集团是一个家具零售企业,它其实是一个投资商,也是一个地产开发企业。它不断地在一二线城市开城扩地,然后在当地快速的建设和招商引资。买地的背后需要有资金的支持,而红星美凯龙集团有一个其他地产开发商不具备的优势,可以通过渠道商(家具卖场的经销商)提供资金(租金)助其滚动开发。另外,红星美凯龙集团还会采用战略联盟协议,比如某品牌想加入这个联盟,必须要有一定的保证金。如果不缴纳这笔钱,就很难在他全国连锁店进行铺点。”房地产评论员刘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刘艳还向法治周末记者指出,红星美凯龙集团不能谁把保证金交了,就让谁进驻。但是目前他为了实现快速扩张,就需要快速的现金流,因此就允许连天红、北京爱迪等经销商入驻,对于企业来讲这相当于饮鸩止渴。

“发生北京爱迪和连天红的事情,红星美凯龙集团是有连带责任的,因为其实红星美凯龙集团可以通过市场管理的角度来进行预防,但是之前一直都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刘艳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隐形的炸弹

“目前红星美凯龙集团的现状很有行业的代表性,这涉及到红星美凯龙集团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家具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红星美凯龙集团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其实就形成了一个三角的关系。有的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家具商品时,可能看的不是家具本身这个品牌,可能更在乎的是从哪里购买的。”刘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梁宏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北京爱迪的事情肯定会对红星美凯龙集团大卖场的品牌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因为红星美龙集团的大卖场内有许多高端的品牌家具,保持其经销商品牌的合法性,这应该是红星美凯龙集团重点关注的地方。

“如果说品牌是有争议的,消费者肯定会考虑如果购买了该款产品,之后的售后服务如何保证。这必然会影响消费者对红星美凯龙集团这个品牌的公信力。”梁宏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除了对其品牌的美誉度产生影响之外,业内人士也坦言红星美凯龙集团对经销商审查不严格的现状,可能会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埋下隐形的炸弹。

“目前来看无法统计在红星美凯龙集团的大卖场中有多少类似连天红的厂家。对于很小的企业而言,可以通过老板的意志来弥补。但是一个大型企业的发展,是需要靠其强大的管理能力,才能够做到对企业团队、店铺日常经的管理。”刘艳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

据北京装修网了解到,刘艳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目前红星美凯龙集团又做地产又做家具,到最后很可能就是哪样都做不精。未来红星美凯龙集团应该回归他的主业,不能走偏。

“在红星美凯龙集团快速的扩张中,需要反思其管理的工作能否细化到店铺的管理,而不是去强调今年又引进了多少数量的店铺,一年下来红星美凯龙集团旗下的销售额是多少。”刘艳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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