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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价本月20日开始上调

2015-04-09 14:50:46 · 545次浏览

昨日从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从本月20日起,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将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为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进行了 ...

昨日从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从本月20日起,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将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为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进行了改革和调整,调整后的供水价格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今年1月6日,我市举行了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经听证、公示等系列程序之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进行改革和调整,我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由现行的二级阶梯调整为三级阶梯,计量周期由按月计量调整为按年计量,分月缴费。具体为:居民用水价格第一阶梯由1.7元/立方米调整为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2.2元/立方米调整为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由2.5元/立方米上调至3.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6.5元/立方米上调至9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供水价格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水价调整照顾了大多数市民的需求。调整后的三级阶梯水价中,第一阶梯水价调整幅度较小,影响也较小。经统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在9吨以下的占总用水户的86%,在第一阶梯用水量之内,每吨上调0.3元,每户每月增加支出2.7元左右;对户籍超过5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级阶梯年增加水量30吨,相关用户可持有效证件到市供水公司申请办理确认;对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家庭、“五保”户用水价格,按照现行的普通家庭用水价格执行。

目前,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按水价改革要求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将从4月20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建议广大市民及时结清以往月份的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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