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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以房养老昨日花落武汉 抵押百万房月领近两千元

2015-04-11 10:06:26 · 1134次浏览

昨天,汉口一对60多岁的夫妻与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订一款名为“幸福房来宝”的以房养老保险投保单,标志着全国首单以房养老保险花落武汉。经幸福人寿公司核保通过后,这两位老人有望成为武汉市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抵押百万房屋月领近2000元

昨天签下投保单的是汉口一对花甲夫妻,同行的还有他们的子女,由于对方不愿透露隐私,住房等细节无从得知。

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产品”于上月底获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

老年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双方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这一金额设定要考虑到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因素,金额一旦确定,不能变更。投保流程要经过房产评估、律师见证、房屋抵押登记、公正等一系列步骤。不过,老年人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要在基金养老金额当中扣除必要的费用,如部分房屋评估费、律师费、保单管理费等。以70岁男性抵押一处100万元的房屋为例,每月可能会拿到不足2000元的养老金。

保险公司承担房价波动风险

房价波动怎么办?据武汉装修网了解到,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A款产品属于非参与性养老产品,“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归属于老人。”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房价下跌,投保人继续领取固定养老金至终身,出售房屋不足以偿付养老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如果老年人在保单生效之后选择退保,将承担退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抵押房屋。老人过世,扣除必要费用后,房屋有剩余价值,将会由继承人来继承。

“继承人如果想要房子,可在偿还保险公司前期给付的保险金和费用后拿回房子,也可以委托保险公司处置后获得剩余收益。”相关人士介绍。

在国内,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房子一般会留给子女,为了避免纷争,保险公司要求子女到场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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