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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装修七大点睛之笔,你看过就知道

2015-04-23 15:39:35 · 368次浏览

夏季装修施工验收不再盲目的7大点睛您准备在这个夏季装修了吗?您找好装修公司了吗?你是不是为装修后的验收问题担心呢?那么专家给您出招了!请您好好看看这么几条夏季施工装修验收建议吧!相信一定能帮到您的!   

由于夏季经常出现温度过高、过于干燥或者雨水过多、过于潮湿的极端天气现象。因此一向不被认为是家装的好季节。其实,夏季施工只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也能避免发生质量问题。那么你该注意这几点了!

一、装修施工结束后,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二、管理处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违章处理办法办理。

三、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四、管理处的保安组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装修企业应给予一定赔偿。

五、装修企业当日清场离开。

六、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没有问题,由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送管理处主任审批,由财务部退还装修人及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

七、装修施工验收时,装修人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应视情况按规定作出估价,列清扣款数额,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将扣除清单一份交装修人,一份交财务组。

记住了吗?希望您能装修好您的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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