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老人参观新房不幸坠楼身亡 家属索赔26万被法院驳回

2015-04-30 10:12:15 · 898次浏览

孙小姐的父亲于2012年初购置一套新房,2013年9月老先生见自家新房已初步成形,而且脚手架、升降机、塔吊等也都已经拆除,于是就在当月22日早晨一个人去看新房了。然而不幸的是,大约11点左右,孙小姐接到民警电话,被告知父亲坠楼去世了。民警与法医赶到现场并作现场勘查,排除了他杀可能。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随苏州装修网往下看。

日前,虎丘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业主看新房不慎坠楼死亡而引发的纠纷,最终法院驳回了业主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悲痛不已的孙小姐觉得父亲去看的新房处于尚未完工的阶段,那片区域仍然是高度危险作业和活动区,施工方没有尽到安全警示义务,造成父亲走进了无安全防护的楼宇而不慎死亡的悲剧,故孙小姐将施工方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父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事亲属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2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施工方建造的该期工程已于2013年9月5日通过竣工验收,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从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所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出,事发现场除了周边地面为尚未进行绿化施工的泥地外,与普通住宅小区的现场情况并无二致,无任何建筑材料或施工设施等,不存在任何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并非孙小姐所称的“高度危险作业现场”。而孙小姐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施工方存在过错,施工方也未实施任何导致死者坠楼死亡的过错行为。最终法院驳回了孙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

提醒: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即意味着该工程在此前已清理完毕现场,建筑材料及建筑设施等均应当移除,警示标志及警示措施因无使用必要而可以解除,施工及管理人员也可以撤离现场。市民如果自行前往参观新房或正在装潢的新房时,应当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儿童及老人务必在家人陪同下一同前往,否则一旦失足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吊顶安装陷阱多 苏州装修网助您走出误区家装零遗憾

下一篇:如何辨别红木家具真伪?苏州装修网四个技巧一点就通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