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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建材选购陷阱多 合肥业主订购木门半月未交付

2015-05-09 11:31:50 · 1271次浏览

春夏之交,正值家装市场旺季。记者从合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近期,合肥消协通过梳理所受理的投诉类型,特罗列两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装建材及装修时注意消费“陷阱”。下面随合肥装修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以下两位业主在家装建材选购时遇到的麻烦事。

近日,省城市民胡先生向合肥消协投诉,其在某知名卫浴品牌专卖店花了1万余元订购了一整套卫浴产品,商家送货时消费者只清点了产品数量并未全部打开验货。

次日,待商家安装时发现其中一面盆上有裂纹,与商家交涉退货未果。商家称胡先生已在送货单上“经验货数量和外观完好无误”一栏下签字,面盆有裂纹商家不再担责,只能维修,不能退换货。

为此,合肥消协提醒消费者重视签收验货环节,在对一些建材暂未打开包装验货时,最好在签收时予以注明,并请送货师傅签字或拍照留证。

日前,省城市民刘女士也遇到了烦心事,新房都已装修好,只是订购的6扇门逾期半月未交付,导致新房无法使用。

刘女士向合肥消协投诉,其在某建材商城一经营户处订购了6扇木门,并交了1000元订金。商家给了她一张购货收据,并约定半个月内交货。岂知到交货时,对方以种种理由迟迟拖延交货,由于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双方为交货、退款事宜争执不休。

合肥消协投诉部丁云认为,买卖过程中双方应对产品的产地、品质及规格等予以明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为避免日后产生消费纠纷,在合同中须平等约定违约责任。

合肥消协提醒,近段时间,在处理投诉中发现,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卫浴、灯具等建材的包修期在一年,有的商家为促销适当予以延长。但开始计算的时间一般从开发票时间为算,因此索要、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至关重要。此外,由于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后在装修、入住环节中并未及时安装、使用,待发现问题后往往错过了包修期,只得自己买单。

同时,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举证倒置的权力,即“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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