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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先交钱后要看协议 谨防遭遇消费欺诈行为

2015-05-12 09:34:11 · 805次浏览

“买房的时候,工作人员先让我们刷卡交了2万定金,然后才给我看协议,告诉我定金不能退,而且如果不在5月6日交款,之前许诺的优惠条件也无法享有……”呼和浩特市市民高先生反映,质疑买房时遭遇了消费欺诈。

小编了解到,高先生和妻子在4月6日参加了中海·外滩交1万元抵总房价中15万元的活动,在位于南二环的中海售楼部交纳了1万元认筹金。4月26日,高先生和妻子来到售楼部,进行选房,在工作人员的临时安排下,将之前选定的房源换成了8号楼1单元33层顶楼的房子。

“当时现场气氛非常紧张,工作人员催着我们干这干那,拿过POS机让我们刷了卡,然后才递给我一张认购书,让我们签了字,并告诉我这2万元是定金,不能退,”高先生告诉我们,此前工作人员为高先生计算优惠力度,告知高先生只需95万就可买房,且1万元的认筹金可以退还,之间并未告知高先生更多信息。直到看到认购书,高先生才知道,如果不在5月6日前交纳总房价预付款,则无法享受优惠条件,所交纳的房款将比此前工作人员许诺的价格贵3万元。

根据高先生出示的选房确认单和认购书,小编注意到,认购书上的首期房款、尾款款项以及交款时间都由“X”号表示,选房确认单上存在涂改痕迹,签约区盖着一个灰姑娘的儿童印章,客户签字处的铅笔签字也并非高先生妻子所写。“选房确认单上的签字不是我妻子写的,字体差别非常明显,”高先生向小编出示其妻签字的交款收据等处的签字,我们注意到,该单据的签名比高先生妻子的签字较为瘦斜,连笔习惯也存在较大差异。“我已与律师咨询过,关键字眼用X号替代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应该双方返还,即我归还合同,对方归还定金,”高先生告诉我们。

“我当时觉得有种被骗的感觉,加之根据房产论坛帖子、相关新闻报道、朋友经历,我发现一部分消费者质疑中海·外滩的房屋质量,加之我对顶楼户型不满意,所以我不想购买这个房子了,”4月27日,高先生提出不买房了,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高先生,高先生2万元的定金无法退还。

“我此前确实有点没说清楚,但我已经请示领导,为高先生延期一周,尽量帮助他享受优惠政策,”小编跟随高先生前往售楼部,售楼部客户经理包云慧告诉我们,根据集团规定,售楼部无法为高先生退还2万元的定金,1万元的认筹金则需要走程序,无法迅速退还。

“高先生存在主观不想买房,中海·外滩存在不退定金,我们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对此进行调解,”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樊树林告诉小编,消协将召集高先生和售楼部,于5月12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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