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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某小区交房半年未通过消防验收 就不怕出事吗?

2015-05-19 10:00:26 · 509次浏览

“无应急指示灯、缺消防灭火器、无消防外接水管,而且更要命的是楼道消防栓还放不出水来!”近日,巴中市凯悦名城A区多名住户反映,自己入住小区半年之久了,消防设施竟然是“摆设”。事情真是这样吗?随后,记者进行了现场走访。

巴中装修网了解,该小区不仅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而且A区的9栋楼均未通过安全验收,几天前,该小区A区3号楼还意外发生火灾,因消防设施不齐,住户和物业不得不用盆子和水桶接水灭火。

突发火灾 小区消防管放不出水

该小区刘大爷告诉记者,5月14日晚7点10分左右,凯悦名城A区3号楼,因护栏安装工人在烧电焊时,将火花散落至天井,引发天井杂物间起火。周围巡逻人员发现后,迅速赶到现场救火,由于火势扩大,简单的手持灭火器已无法扑灭大火,当周围住户准备打开楼道消防柜时,发现消防柜内竟然没有消防水管,更要命的是,打开消防栓阀门,一滴水也没有流出来。

最后,小区保安不得不拨打119求救,在等待消防到来的这段时间,周围住户和物管一边调用灭火器灭火,一边用盆子和水桶接水灭火。所幸,当天晚上7点50左右,火势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业主质疑:交房半年为何消防未验收?

自2014年10月8日交房至今已过了7个多月,该小区刘大爷称,整个A区9栋楼,仅3号楼就有近70户居民入住,平时大家都没太在意小区的消防设施,“要不是这次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至今都不知道小区的消防设施有问题。”

随后,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物业在2014年10月入驻后也发现了该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除了没有消防应急指示灯、缺少灭火器外,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也还没有完工。巡查到这些情况后,该小区物业多次以书面形式向小区开发公司书面报告,要求尽快完善,然而该小区开发公司一拖再拖,直至火灾发生。

昨日下午,记者从巴中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核实到,巴中市恺悦名城A区9栋楼均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且开发商连消防竣工验收申请书都未交上来。

为何小区迟迟不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发生火灾后责任又该谁承担,小区居民由此也开始议论纷纷。

开发商:因调整过规划,消防设施完善

对于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是否知情?随后记者联系了凯悦名城的开发商——“巴中蜀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行政办公室刘经理介绍,恺悦名城A区消防设施很完善,消防栓放不出水是因为下面总闸阀未打开;楼道消防柜类未安装消防水管是为了防止住户将水管挪去私用;而对于消防安全应急设施未完善,连电线螺丝都未安装,刘经理则无法做出解答。

随后,刘经理也承认,凯悦名城A区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但他解释道,2014年10月8日,小区竣工交房时消防部门就来过,2015年3月份消防部门又来检查过,都没啥问题。对于住户质疑的,巴中市消防支队是否出具了该小区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书面报告?刘经理则称,该小区消防设施是完善的,因调整过规划,消防不愿意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报告,现在新的规划马上就下了,等待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就是一个“形式”。

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用

将依法处以3万至30万元罚款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报告果真是一个“形式”吗?随后,记者咨询了巴中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熊波。熊处长称,消防验收要经过一系列程序,需层层把关,每一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报告。目前,因凯悦名城A区与一个加气机和一个加油站相邻,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不可能验收合格。而且该小区至今都未上报消防安全设施材料,也为申请消防竣工验收,哪可能有什么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报告。

同时,熊处长称,而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巴中市消防支队已启动相应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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