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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才知不能交房 装修违约金谁来付?

2015-06-03 11:17:56 · 568次浏览

“我的房子还没有装修,就要支付给装修公司违约金,我觉得这不合理。”5月29日,市民宋先生向包头新闻网反映。据宋先生介绍,4年前,他购买了一套住房。2014年年底,售楼部的工作人员通知他可以领取新房钥匙。宋先生因为着急入住新房,就联系装修,并且支付了近2万元的装修款。下面随包头装修网小编看下详细介绍。

“我定好了装修公司,才知道这个小区配套设施不合理,不能交房,没办法钥匙也领不了,只能推迟到今年4月份。但直到目前,房子的配套设施还没有完成,装修也没办法进行了。”宋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向装修公司提出要退款的时候,被告知需要支付20%的违约金。“当时我们确实也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里也约定如果出现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我装修的全款是38000元,如果要支付20%的违约金,大概7600元,这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新房没有交工,还要支付大笔的违约金,他认为很不合理。

对此,记者咨询了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有约定,就按照约定进行。如果宋先生的违约没有对装修公司造成实际的损失,消费者可以通过法院等部门申请降低违约金支付额度;如果给装修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装修公司也可以申请更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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