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住阳台开个门变营业房 宅私改性质是否合理

2015-06-10 10:32:12 · 1101次浏览

自家阳台开个门就成营业房了,但如何缴纳供热改造费却成了问题。近日,银川市物价局接到一起价格投诉,投诉人称在供热分户改造时,供热企业超标收取改造费。经过市物价局调查,原来住户把自家阳台改成了营业房做生意,这样一来,供热企业就按照营业房标准收取供热改造费,而住户却坚持要按照普通住宅的标准收取。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私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不合规定,但这种情况在银川市的老旧小区屡见不鲜,但监管方却面临责任主体不明的尴尬。

阳台开个门就变营业房

市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了解到,这户居民所在的大庙巷,在老旧小区供热分户改造过程中,因为部分临街的一楼住户私自将住宅改成营业房,供热企业在改造时按照商业用房收取了每平米52元的费用。供热公司的观点很明确,既然住户改变了住宅的使用性质,就要按照现状收费。

在价格执法人员询问的过程中,家住大庙巷37号楼的这户居民拿出了房产证,房产证上清楚地写着使用性质是住宅。住户坚持认为应该按房产证的住宅性质收取,也就是普通住宅改造费每平米26元。同样,暖气费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营业房每平米5.5元,普通住宅3.8元。

私改房出租价格优势大

光明巷一家咖啡店经营者表示,由民居改的营业房房租比商业房便宜好多,如玉皇阁街的营业房月租金每平米100元左右,而由阳台改造的营业房租金每平米不到50元。

大庙巷一位经营裁缝铺的经营者告诉小编,在小巷中经营的多数都是商店、理发馆、小饭馆等一些小本买卖,房租低,紧挨社区有稳定客源,这都成了私改房的优势。这些私改房受到不少商家的欢迎。

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

价格执法人员胡林福告诉我们,从去年至今已有3起类似投诉,而这引申出的问题就是住户私改房屋使用性质,这显然是不对的,应由相关单位制止和纠正,但监管责任主体却并不明确。

那么私改房屋使用性质到底由谁来管?小编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私改住房使用性质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房主改了使用性质自己开店经营的,根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影响到别人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一类是房屋出租给别人以后,租房的人把住宅改成营业房经营的,物业管理权下放到三区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向当地物业主管部门投诉。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银川装修网八个经验之谈 家装建材选购要谨慎

下一篇:教你正确选购地漏 银川装修业主卫生间地漏防臭必看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