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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五”要“四”不要

2015-06-12 10:19:39 · 2266次浏览

装修合同有示范合同,对于不了解装修合同的业主来说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因为我们可以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完全可以遵循《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中的“五”要“四”不要原则,保障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挑选一个正规安全的装修公司为我们打造完美家居。

装修合同有示范合同,对于不了解装修合同的业主来说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因为我们可以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完全可以遵循《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中的“五”要“四”不要原则,保障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挑选一个正规安全的装修公司为我们打造完美家居。

装修装潢“五要”

1.要选择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正规装潢公司。

2.要选择知名度较高、规模较大的装潢公司。

3.要选择诚信度较高、合同履行能力较强的装潢公司。

4.要选择采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的装潢公司。

5.要时刻与装潢公司保持联系,支付装潢款时不要无故提前支付。

装修装潢“四不要”

1.不要轻信装潢广告。用户最好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

2.不要迷信低价装潢。有的企业以免管理费、材料费市场最低价,人工费打折等低价为诱饵,一旦成交,采取粗制滥造、中途加价等手法坑害用户。

3.不要轻信“君子协定”。一旦出现纠纷,会因缺乏书面证据而无法解决。

4.不要找马路游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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