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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被通知加装修费 装修款已付装修漏项谁来补

2015-06-16 14:51:56 · 786次浏览

5月中旬,祖先生与大为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6月10日,祖先生支付了4900元装修款后,装修公司却联系祖先生加1500元装修费钱。李先生觉得不合理,装修方表示确实有漏项要加钱。昨天,在本报记者的协调下,李先生与装修方达成一致,装修工作也会如期进行。

5月中旬,祖先生与大为装修公司签订了自己新房的装修合同,在合同内装修公司保证装修工作会顺利完成。随后,祖先生与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对新房完成了装修工程的相关测量工作,并约定好了装修价格。根据合同,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将于6月14日上门进行吊顶施工。

6月10日,祖先生将约定好的4900元打到装修方的账户中。6月11日上午,祖先生却被装修公司通知有漏掉的款项没有加进去,需要祖先生再加1500元左右的装修费。

对此,祖先生觉得十分不合理,拒绝装修方添加款项金额的要求,吊顶工作也被搁置。“既然我们已经协定好了,当时也都测量过,并且签订了合同,为什么现在我钱都汇过去了,再来跟我说有遗漏的款项,让我加钱?感觉上当了。”祖先生有些愤愤不平。

昨天上午,就祖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这笔装修款项并不是无中生有,是因为新的导购员没有清楚装修套餐而导致了漏加装修款项。如果祖先生不愿意添加这笔款项,所缺少的款项金额则由负责接待祖先生的导购员全部填补,也希望祖先生可以理解。

昨天下午,装修公司向本报记者回复称,昨天中午,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及时与祖先生进行了一次面谈。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祖先生答应再多付款200元,剩下的金额则由装修方导购员承担。装修工作也会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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