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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书一证一表未办齐便交房 业主向梅湖香榭丽讨说法

2015-07-13 11:31:14 · 1766次浏览

江西江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联地产)在延期交房60天时,向业主发出了收房通知书,可此时小区内水电、道路未通,绿化未铺设,交房必备的“三书一证一表”更是不见踪影。近日,该小区业主李先生向本报记者诉说了他的烦心事。


图1:小区内道路未通,绿化未铺设。


图2:小区门口路面仍在施工。

水电、道路未通便交房

2014年6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的李先生花费101万元,在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与昌南大道交汇处的梅湖香榭丽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购房时双方约定,2015年3月31日前交房。

到了约定的时间,李先生并没有等来收房通知书,而是收到了开发商江联地产发来的一封信,信上写道:“您购买的住宅因各种原因,在合同约定的2015年3月31日前无法交付,我公司在此深表歉意。根据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具体交房时间另行通知。”既然逾期交房已成事实,且开发商也承诺按合同承担相应义务,李先生等业主只好继续等待。

时间一晃到了5月底,就在购房合同约定“逾期60天可以退房”的最后时刻,李先生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交房通知书》。但当李先生和家人满怀欣喜地前去查看后,却发现小区内水电、道路未通,绿化未铺设,到处都是施工队伍,尘土飞扬。看到这样的景象,李先生不禁生疑:这样的新房,达到交房标准了吗?李先生立即赶到小区售楼处,要求开发商提供新房的“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售楼经理支支吾吾表示无法提供。

几天后,李先生等业主再去售楼处讨说法时,发现售楼处内张贴了一纸通知,内容大致为:“愿意继续等待收房的业主,除了合同约定的赔偿款外,公司还将另行赔付5000元;如果业主坚持退房,将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交房?如果坚持退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李先生曾多次前往售楼处想找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销售团队,对其他事项并不知情。无奈之下,李先生等业主向本报求助。

“三书一证一表”未办齐

6月17日,记者在梅湖香榭丽小区大门口见到了李先生等业主。记者看到,小区门口处,施工人员正在铺设柏油马路,小区内道路尚未完工,绿化也在铺设中。

这样的小区达到了交房标准吗?记者和业主代表一起来到梅湖香榭丽小区售楼处,发现墙上只张贴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没有见到交房必备的“三书一证一表”。李先生告诉记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开发商)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60日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如果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自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1.5的违约金。”

在小区售楼处,记者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此事需由高姓经理回复。而高姓经理在电话中称:“现在有事,不能来售楼处接受采访。”当记者向其询问开发商办公地点时,高经理竟称:“不知道。”

记者按购房合同里标注的开发商办公地址,来到了南昌市灌婴路599号国际财讯中心19楼,找到了江联地产。一名刘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并表示公司不希望因为延期交房导致大量业主退房,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刘先生说,开盘之初,公司预计一年半就可以交房。但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天气不好以及公司内部的原因,工程几度停工,所以小区内的道路和园林绿化等工程尚未完工。公司正在抓紧修建小区内的道路及绿化,安装水电,争取尽快完工。目前,公司还在办理房屋验收和消防等相关证书,希望业主们能够理解。刘先生表示:“公司承诺,小区内的工程施工结束、房屋的所有证件办齐后,再向业主交房。至于业主们因公司延期交房提出的索赔及退房要求,待工程完工后,公司会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相关问题。如果业主坚持退房,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截至记者发稿,李先生等业主依然没有等到开发商的任何回复,小区内的工程也没有完工。

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记者就李先生等业主的投诉采访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董斌律师。董斌说,在“三书一证一表”中,《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的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这3份文件是楼盘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标志,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的相关说明。开发商在要求业主收房时,必须提供上述5份文件。

针对本案中开发商延期交房一事,董斌认为,若消费者继续等待开发商交房,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开发商追讨延期交房违约金;若消费者想退房,可以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请求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解除合同,否则将难以维权。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建议,消费者收房时,如果开发商未提供“三书一证一表”,消费者一定要将相关情况标注在收楼文件上,并由双方签字认可。消费者在验房时如果发现房屋存在某些问题,应详细记录下来,事后再与开发商交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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