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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明大厦楼上改客房致楼下漏水 楼上业主和物业赔偿

2015-07-14 12:01:31 · 1659次浏览

2013年9月份,因为二楼房子漏水严重,海口市龙华二横路红明大厦B栋二楼业主蔡某不得已和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因协商无果,蔡某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和物业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楼上业主和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


二楼业主蔡某用手指房屋漏水一处

蔡某介绍,他的房子在红明大厦二楼。2013年,他将房子出租给他人作为台球俱乐部经营,因房顶漏水现象越来越严重,不得已停止经营,至今未能解决,损失惨重。经检查发现,三楼业主将房子租给他人经营,并将房子改建成9间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单间,用于经营家庭旅馆,并出租给多个租户。通过有关专业机构鉴定发现,二楼漏水区域一部分是大厦供水管道漏水,防水层失效所致;另一部分是三楼房屋卫生间地面、墙面的防水失效,生活用水渗漏所致。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红明大厦物业管理处王主任表示,从二楼业主反映出现漏水问题开始,物业便多次向三楼业主发出通知,要求配合二楼业主解决落水问题。虽然做了一定的整改修补工作,但漏水问题仍迟迟未能彻底解决。

今年6月15日,龙华区法院对三方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作出判决:限三楼业主吴某、蒙某和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二楼业主蔡某房屋因漏水造成的损坏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6197.52元,二楼应予以协助,同时各赔偿二楼业主房屋租金损失6500元;限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将红明大厦B栋供水管道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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