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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器旧故障解决又出新故障 业主疑售后更换原件

2015-07-24 11:37:50 · 1484次浏览

家里的电视机出了故障,在第一次报修后,旧故障解决,又产生了新的故障。日前,家住合肥滨湖琼林苑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李女士质疑电视机售后私自更换问题配件,要求赔偿。售后方承认有一定过失,但拒绝了李女士的索赔要求。随合肥装修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事件起因。

合肥业主电器维修遭私换原件 

维修的收据凭证

市民:电视机不显示画面,请售后上门维修

李女士介绍,2013年4月8日她购买了一台彩电,在使用的两年期间,未出现过任何问题。2015年7月13日,李女士在打开电视机之后,发现画面无法显示,于是拨打了售后的报修电话,希望解决问题。

对此,该电视机的售后部门,合肥博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师傅上门维修。该公司黄师傅初步检测判断,电视机的CPU出现问题,需拿回公司维修,并现场收取了李女士维修费185元,材料费约30元,还开出了收据。

质疑:电视机屏幕修好了,按键却又坏了

7月16日,售后公司将修好的电视机送还给李女士。当她打开电视机的时候,发现损坏的屏幕已经修好,但是原本完好的按键突然失灵,无法正常操作。李女士再次联系售后,提出重新修理电视机的要求。

7月20日,黄师傅再次上门,声称已经为李女士更换电视机主板,解决了上一次的按键失灵问题,并将原先的主板交给李女士。而细心的李女士发现,这块“原装主板”竟不是第一次报修时的那一块。

李女士表示,自己购买了这台电视机后,两年都未曾维修过,所有的配件都是原装的。“我的主板上所贴标签的日期,按理说应该是2013.4.8,可换下来的这块主板上,日期竟然是2013.6.17”。为此李女士怀疑,黄师傅在维修期间,私自更换了她的主板配件,用一块有问题的主板,代替原装主板安装在电视机上,造成电视机上的按键失灵。

投诉:消费者一怒之下投诉售后,却得不到解决

对于“私换配件”一事,李女士表示十分愤怒:她认为维修师傅事先未告知自己更换主板之事,又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块有问题的主板,替换原装主板,导致机器再次出现问题,并造成重复维修,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李女士还认为,最后一次安装的主板,既不是原装配件,也并非全新配件,她对该配件的安全性表示担忧。

事后,李女士与黄师傅沟通未果,又曾多次拨打售后的客服电话,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目前,李女士希望售后赔偿她一台全新的电视机,或者提供一份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检测报告,证明最新更换的主板,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可放心使用。

维修师傅:自己对维修过程完全不知情

7月23日上午,维修工人黄师傅表示,7月13日,他将李女士的电视机送回公司时 ,自己并未参与维修,而是请另一位师傅负责。当这位师傅得知机器屏幕问题无法修复时,决定将原装主板更换为另一块修好的主板。没想到,新换的主板存在质量问题。对此,黄师傅表示完全不知情。

黄师傅还介绍,7月20日自己将二次维修的电视机,送还给李女士的时候,机器完好无损,没有其他的质量问题,因此他认为自己已经解决了这件事情,事后还通过短信的形式向李女士解释。

售后:消费者提出的要求不合理

针对李女士的质疑,该售后一位戴姓工作人员表示,维修师傅未告知消费者要更换机器配件一事,在将维修工作交给其他师傅后,未及时了解情况、察觉到新主板的质量问题,因此存在一定的过失。

戴姓工作人员还表示,在7月20日接到李女士电话投诉之后,她曾经主动联系过李女士,但对方并未明确告知,自己的要求是什么。对于李女士目前提出,更换新电视机,或者出具权威检测报告的要求,戴姓工作人员认为并不合理。

律师:商家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针对此事,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飞认为:首先,消费者认为产品有严重瑕疵的,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该材料的真实性。其次,如果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证明有疑问,可以去检测或去专业部门检查、鉴定。

如果证明该主板系假冒伪劣产品,或是使用过的等情形,有证据证明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确有欺诈行为的,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最后,消费者一定要保留购买的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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