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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包露台引纠纷 合同早有约定业主属违约行为

2015-08-05 10:45:30 · 1440次浏览

8月1日上午,观湖壹号物业——宁夏中房集团银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宝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物业工作人员不让业主自行包封露台,该公司5位工作人员被人围打受伤致入院治疗。而业主所建露台是否违章建筑还在认定中。物业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城管的工作,劝业主停止包露台施工。

为包露台打伤5人

观湖壹号北门当天值班保安李虎告诉我们,1日早上7点10分,多人围在观湖壹号北门,要求保安让5辆拉着建筑材料的三轮车进入。“根据规定,业主装修施工要在早上8点之后,我就拒绝了,没想到他们便开始推搡,然后有业主拿出门卡强行刷开大门把5辆建材车拉了进去。”

宁夏中房集团银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宝分公司主管张文龙介绍,6月份,个别业主装修时包封露台,因影响1楼用户采光,有业主拨打了城管投诉电话。7月22日兴庆区丽景街执法中队向43号楼包露台的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而业主所建露台是否违章建筑还在认定中。物业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城管的工作,劝业主停止包露台施工。

没想到8月1日早上又因为包封露台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当天物业公司就有5人受伤入院。而且发生打人事件后,43号楼有6户业主从早上10点到晚上11点连续施工包封露台。”

8月2日下午,一位43号楼的女业主说:“我们没打人,只是去问物业为什么停电,再说有的业主都把阳台包了,为什么不追查他们,现在却不让我们包。”。该业主认为,露台不包,孩子在上面活动很危险,并声称合同规定的可包露台。当小编要求其出示合同时该业主却不肯。

购房合同早有约定私包露台属违约

小编在物业公司提供的43号楼一户的购房合同中看到,附加条款第四条明确写着:“根据政府规划要求,北露台不许任何形式的封包,不得破坏或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

随后,小编也就该小区的问题咨询了银川天盛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

王勇认为,合同中已约定不许包露台,如果业主私自包,就已经违约,签约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而因为包露台影响到其他业主的采光,就涉嫌侵权,被侵权业主也可以索赔或要求恢复原状。

对此,张文龙表示,物业公司是严格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工作的,实在是不解为什么工作人员会遭到个别业主的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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