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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装饰公司玩“躲猫猫” 重庆市民维权得赔偿

2015-08-24 14:04:53 · 1750次浏览

万州市民王先生装修房屋时,本来选择的是一家持照装饰公司,可也不靠谱。原来,王先生交完定金及预付工程款后,装饰公司竟与王先生玩起了“躲猫猫”,为此,王先生感到很气愤。后状告该装修公司,最终获得了违约赔偿,赶快随重庆装修网小编去学习下遇装修公司躲猫猫时该如何维权。

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由于签订合同后与王先生“躲猫猫”的装饰公司违约,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某装饰公司返还王先生支付的设计费及工程预付款7000元,并支付1200元违约金及资金利息。

新房装修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家住万州的市民王先生在城区一繁华地段新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屋,王先生夫妻决定选择一家正规的装修公司装修房屋,不仅质量有保障,而且即便后续出现问题,维修有人负责可以避免纠纷。

2014年10月下旬,王先生到装修市场去打探行情,从万州某家装饰公司发放的家居装修宣传资料得知,该装饰公司承诺以优惠的价格为住户提供家居室内装修服务。

同年10月26日,王先生前往该装饰公司位于王牌路的工商登记经营场所,与装饰公司工作人员商谈房屋装修事宜。随后,该装饰公司出具书面纪要,承诺免费设计并赠送欧派抽油烟机等商品,王先生先行预付2000元设计费享受8000元折扣装修款的优惠活动。

同日,王先生支付2000元设计定金。2014年10月30日,王先生(甲方)与某装饰公司(乙方)签订《重庆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室内装修工程发包乙方,工程造价6.1万元;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进行了相应约定。同时双方口头约定2015年春节后于3月初进场履行装修合同。

装饰公司“躲猫猫”市民无奈

2015年1月下旬,市民王先生去签订合同的装饰公司就有关装修细节问题进行沟通,却发现该装饰公司工作场地人去楼空。随后,王先生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公司老板。

但王先生每次联系,老板均称公司已搬迁。对于王先生提出的按合同履行装修一事,老板总是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拒不履行装修合同。

眼看过了合同约定的装修时间,而王先生多次与装饰公司联系均不见动静,感觉合同履行无望的情况下,王先生只好选择告上法院维权。

王先生认为,2014年10月30日,自己与某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饰合同,并向该装饰公司支付定金2000元,同时预付工程款5000元,双方口头约定于2015年3月初进行房屋装修。2015年1月,王先生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人去楼空,工作人员去向不明。经与老板电话多次联系,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据此,王先生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判令该装饰公司返还7000元预付款及相关资金利息;支付违约金1220元。

判决装饰公司违约赔损失

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某装饰公司2014年10月30日签订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约定条款并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重庆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某装饰公司收取王先生设计定金及预付装修款7000元后,应按双方约定从2015年3月初开始履行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应尽义务。本案装修合同签订后,某装饰公司变更经营场所,在王先生无法查找该装饰公司住所地的情况下,不积极主动与王先生联系履行合同,经王先生电话催告后也仍拒不履行装修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表明,某装饰公司自签订合同之日并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实属故意违约。因该装饰公司经王先生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王先生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解除王先生与某装饰公司2014年10月30日签订的《重庆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某装饰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先生支付的设计费及工程预付款共计7000元,赔偿上述款项的资金利息损失;某装饰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先生违约金12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支招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七注意”

对此,记者特地请教法官教市民怎样签订房屋装修合同,避免和减少纠纷。

法官告诉市民,首先,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是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武器。

二是签订装修合同要仔细一些。很多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比较随意,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对合同条款不明确,含糊的用语不问清楚,以致于发生纠纷时难以确定责任。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将使用的材料具体品牌、型号、装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写明,以防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

三是很多房屋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市民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各种图纸准备齐全。

四是对装修价格心中有数。很多消费者担心价格会对装修质量有影响,害怕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做手脚,对装修报价不仔细核对。对此,消费者在装修前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收入,对装修的价位心中有数。

五是选择好装修原材料。在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型的建材,尽量避免到路边小店购买,对装修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要坚持验货查收,同时查看购货明细表,保存好购货凭证,便于出现问题时查询。

六是定期验收施工质量。施工质量差往往容易出现卫生间渗水、乳胶漆鼓包、管线掩埋不符合行业标准等。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不仅要对装修公司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作详细了解,还要对装修公司的诚信程度进行了解,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应具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

七是售后服务不能忽视。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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