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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坏就用成隐性电老虎 超龄家电退休缘何难?

2015-08-31 10:05:56 · 404次浏览

食品怕变质,家电也怕超龄吗?早在2013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就出台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其中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日常使用家电的使用年限均有明确规定,可供老百姓使用时参考选择。然而,家电使用年限虽有,却少有人重视。

今年夏天烈日炎炎,家住阜康市博峰街的郑先生家空调坏了,他本想修修这台旧空调继续使用。维修师傅上门一检查,告诉郑先生空调的压缩机坏了,已经完全不能制冷了。听说这台老空调已经使用了15年,维修师傅强调,早都“够本了”,维修这台老空调,既不划算,还不安全。

中国人有个传统: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再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同样是市民赵阿姨所秉持的理念。家里用了10年的旧冰箱关不严门,实在是修不好了,赵阿姨这才想到买一台新的冰箱。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居民对待家中电器的看法都是“只要没坏就能用”。事实上,超龄家电不仅耗电量超过原耗电量的40%,成为隐形的“电老虎”,而且暗藏隐患,由于家电超期使用而发生的事故也屡见不鲜。来自消防部门的数据显示,仅上海市2015年上半年因为老旧电器以及相关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已达到305起。其中,超期“劳作”的电视机、空调、电热器具引发的火灾占到了30%以上。

专家建议,对居民来说,为避免这些安全隐患的发生,相应的防范措施必不可少。其中首要一点,是知道并留意家中电器的使用年限。在2013年起实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中,分门别类地规定了一些常用家电的“退休年龄”。如彩色电视机为8~10年,电热水器为8年,空调器为8年—10年,电冰箱为12年—16年,电吹风为4年。此类规则的出台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参考依据,居民可根据家电的购买时间,根据不同种类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来判断自家电器是否需要“退休”了。

实际上,大多数居民对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仅有一个模糊的概念,说不出具体的年数。真正参照过国家标准通则的居民少之又少,他们对家电的“退休年龄”多来源于自身生活经验的积累。即使有的居民清楚知悉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也未必愿意主动换掉超龄家电,这就不能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尽管我国现有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与“以旧换新”等政策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督促了家用电器的如期“退休”,但要进一步避免超龄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专家认为,国外家电生产厂家在销售一台机器的同时,拿出一部分钱用于报废它,让厂家成为监督超龄家电“退休”的责任主体,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处理方法。同时希望越来越多的百姓能意识到超龄家电的安全隐患,让老旧家电按时“退休”,“退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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