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23日复牌交易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自6月中下旬停牌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9月23日复牌交易。今年6月,哈空调向外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消息,并于6月30日起正式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时隔近三个月后,哈空调最终没能走完重组之路。据哈尔滨装修网了解,公司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与交易对方虽然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双方最终未能在交易对价、交易方式及部分合作条款达成一致。
哈空调表示,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因而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按照早前公布的重组框架方案,哈空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第三方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第三方风电行业制造企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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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投)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30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5年9月18日,公司接到哈工投函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按照哈工投的整体发展战略,拟对哈空调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鉴于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框架性协议,按照相关保密约定,不披露交易对方具体名称)。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第三方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第三方风电行业制造企业。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截至目前,哈工投及公司与有关各方已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多次沟通和方案探讨,并已基本确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各中介机构尚未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6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年7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空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提案》;2015年8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3、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依据控股股东的函件及时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哈工投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对方经过多次沟通与磋商,但未能在交易对价、交易方式及部分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经过哈工投及公司的审慎研究和论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公司临2015-036号公告),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5-03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
投资者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投)总经理毕明先生、哈工投投资部部长吴俊逸先生、公司董事长杨凤明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万里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淑玲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李丛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为充分利用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下述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淑玲
传真:0451-84676205
电子邮件:hac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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