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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彩电竟是样机 相关部门称若不告知消费者涉嫌欺诈

2015-10-28 13:22:39 · 1852次浏览

家住上虞区崧厦镇吕家埠村的吕先生,10月初购买了一台彩电,挂上墙后意外发现彩电是台样机,遂以商家涉嫌欺诈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商家解释是“营业员说错了话”,是场误会。10月初的一天,吕先生在上虞城区一家商场挑中了一款58英寸的夏普彩电。“折后的价格是6400元,付好款,由商家免费送货上门。”吕先生回忆。

商家免费送货上门后,安装工如约而至,将彩电挂上了墙。此后,一位朋友偶然串门后发生的事,让吕先生怀疑商家送上门的彩电是台样机。

吕先生说,朋友串门,看着他家新安装的彩电,觉得挺不错的,价格也不贵,就决定去购买同品牌同型号的彩电。

然而,当吕先生的朋友来到上虞城区的商场,却怎么也找不到与吕先生购买的同样的夏普彩电,而营业员的一番话让此事露了馅。吕先生说,因为他的朋友找不到样机,就询问营业员,营业员称“样机前几天卖掉了!”

吕先生的朋友折回后,将营业员的话告诉了吕先生。吕先生觉得自己上了商家的当,自己购买的是新彩电,而对方却把样机卖给了他。

商家是否真的把样机卖给了吕先生?对此,商场的相关人士表示,究竟是否把样机卖给了吕先生,很难说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商家确实把样机卖掉了,但是否卖给了吕先生,说不清楚。这家商场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吕先生的朋友询问样机的事,营业员心虚,称“样机卖掉了!”

吕先生称,如果是样机,那在商场展示过一段时间,无论是外观、包装还是使用期等都打了折扣,价格自然应该是特价。如果商家把样机当作新机出售,涉嫌商业欺诈。

吕先生向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出索赔请求。那么,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昨天,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的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商家真的把样机卖给了吕先生,商家没有把信息告诉吕先生,侵犯了吕先生的知情权,造成吕先生对商品信息的误判,商家应该负全责。

此后,吕先生和商家进行了协商。为了打消吕先生的顾虑,商家同意为吕先生调换一台同品牌但不同型号的新彩电,折后价格为8400元左右,而2000元左右的差价商家给免了,作为对吕先生的补偿。

昨天,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士称,商家如果把样机卖给消费者,一定要告知消费者,把知情权交给消费者,否则就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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